优秀至极的“老饕曾九帅”(3 / 4)

有利之账”的地步,怎么可能想像是一个曾经“暴得横财”之人呢?

光绪二年(1876)六月初六日他在回复曾纪泽的信中谈起了经验:“乞退不可太早,亦不能不想做官完账,此中全丈有机缘,否则不敢冒昧率尔径行,且熟思定妥再详复信与侄也。”

巨大的家庭财政“赤字”,需要“做官完账”,以至于对当年过早乞退而后悔,无疑不是故意放出的烟幕弹。老九若真从南京“获资数千万”,在短短的八年时间里,即使日掷千金,也不可能落到如此地步。

后来,曾纪泽的儿子得了白喉,要钱治病,他都不敢向这位九叔借贷,而是写信给左宗棠,托他向远在新疆的刘锦棠那里借三百两银子。

二、曾老九贪名成因平议

作为一代名将帅,老九贪名的由来其实非常值得我们今人深思。

除了上述传言给老九声名带来极大损坏之外,老九的贪名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咎由自取。

第一,贪功使气,喜好张扬。

老九出山,与乃兄曾国藩把剿灭太平军当成经世的事业不同,他的动机有二。

一是为了“赴兄急”。

二是因科举不顺,故而想别求出路,以补偿他久试不中的不平。老九并非正规科班出身,他的“优贡”不算科举正途,在功名上有些名不正言不顺的意味,以至于同治十三年冬天奉诏入京的老九与同年的优贡生聚会,会中有人提议辑刻《同年录》,要老九作序。老九在序中还表示进士、举人、拔贡三途,萃行省之精英,前程甚懋,而优贡则“不敢望夫丰情”,“往往自渐形秽”,也正是这样,使得他也没有一般科班出身的士大夫那般的道德约束。

曾国藩经济上心清如水,立志做官以不要钱为本,那是因为他的官家身份,要上对朝廷下对百姓负责;老九却毫不掩饰自己的贪心。因为他是一个布衣、匹夫,无须对朝廷负责,对百姓负责,打仗是玩命的事,无利谁起早呢?

因此,曾国藩对他的要求是,只要不比塔齐布、罗泽南、彭玉麟等诸位将帅做得过分,就算了。

咸丰八年(1858)八月,老九以铁桶战法攻克吉安府,送了一笔钱物回家;此时,他还有些害羞。在九月初六日《致仲兄》一信中写到:“此时减勇大半,所有饷项担子均轻也。惟数年应有之薪水杂款微有羡余,不得不携归,为家中应用之费,实愧对老亲与老兄平日之直节清名耳。祈兄宽看一层,勿哂责阿弟,是为至感……顺解二竿之数,皆库平原封也。又凑花边元洋约共三封,约有三百零两……”

并嘱“请仲兄大人饬弟妇至腰里宅内,指点检拾妥惬。不必另呼雇工,恐其宣传于外,弟得贪名也。”以后每克一名城,奏一凯捷,老九必请假回家一次,实则是借机送钱回乡。

此后攻安庆,老九更是遭至物议沸腾。

他贪大求奢,我行我素,毫不在意外间议论。有了雄厚的财力,咸丰九年(1859),老九即开始在湖南老家修建房屋,名为“大夫第”;至最后全部竣工,前后共用了八年时间,数次扩建。大夫第由竹亭公祠、敦德堂、奖善堂三大部分组成,宅地总面积约十三万多平方米,长六百米,宽二百三十米规模宏丽,“俨若城市”。

同时,老九大手笔资助同族及亲友;改葬父母;替曾国藩担负起了“照顾家族”的责任。曾国藩曾说:“九舍弟手笔宽博,将我分内应做之事一概做完,渠得贪名,而偿我素愿,皆意想所不到。”晚年他更说:“余兄弟姊妹各家,均有田宅之安,大抵皆九弟扶助之力”。

“外间訾议,沅自任之”。一幅慷慨担当、毫不在乎之态。

第二,不拘小节,做事太拙。

“少负奇气,倜傥不群”的老九还是一个不拘小节,做事太拙的人,太过露财,容易贻人口实,遭人忌恨。

咸丰七年,曾国藩就听传说省中(长沙)高丽参为九大人买尽。一打听,果有其事。

南京城中传说,老九花八百两银子买下几张信纸。这传说,曾国藩也听说了。

这些事实说明老九确实是一个出手大方又不拘小节、做事太拙的人。曾国藩同治三年五月十五日《致沅弟》云:“昔年于银钱取与之际不甚斟酌,朋辈之讥议菲薄,其根实在于此。”

其实,老九建房买田总共才花了三万两银子。营建大夫第的资金只须曾国荃最多三年的薪酬即可解决。况且,身居高位而家有豪宅者,在晚清并不鲜见,即是清廉自守的官员亦多如此。左宗棠在长沙城内的私宅有一百多间、长达两百米左右,彭玉麟也有房产三处(衡阳两处,杭州西湖一处),郭嵩焘在长沙亦有三处房产。

老九为官二十年,六年湘军统领,七年两江总督。根据湘军制度,营官月饷五十两,办公经费一百五十两;统领自带一营,除本营月饷照发外,统带万人者,每月加饷银三百两。老九身为统领独挡一面,月入一千七百两不算为过,一年是二万一千四百两,六年下来便是十二万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