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识字的,心里又多了一层欢喜。
可王玲其实根本不识字,怎么会喜欢读书?
不过在外男面前,特别是读书人面前,也不想跌了份,让对方看不起。便支吾道:“看得少,也就看些识字的书。”
说着,将手里的书递给摊主,“就要这本吧。”
孙兴以为她是不好意思,再看她递过去的书是《诗经》,更觉得她是在谦虚。
王玲不知道,她随意拿的一本书,会在孙兴眼里留下了这么一个“美丽”的误会。
实际上,她买书也不是纯为了在别人面前挣面子,也是真想认真读读书,识识字。
虽然她不认得,但阿宁认得啊。回头她把书买回去,每天让阿宁教一两个,她定然不会拒绝。
事实上,阿宁曾多次提出要教她识字,只是那时她一门心思的研究胭脂水粉,又觉得单识几个字没什么用,就拒绝了。
如今想来,真是大错特错。
读书识字虽然费脑,但学好了,用处也不少。
远得不说,就说近的,不仅能够记帐算帐,就是嫁人,这认字的小娘子怎么也比大识不字一个的小娘子吃香啊。
更别提,她自己还想嫁读书人。这大字不识一个,日后如何跟夫君沟通。
随着年龄渐长,王玲是越来越知道读书的好处了,特别是文舒读书后,她觉得她都厉害了不少。
之所以拿这本书,也是因为她曾经在文舒的书箱里看过这本书,阿宁当时还跟她说过,这本书叫“诗经”。
只是,她当时对书本并不感兴趣,所以也没有追问过书里讲的是什么。
要是她当时追问了,恐怕眼下还不一定有勇气拿这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