丫鬟颤巍巍的答:“回少爷,我叫碧玉。”
沈知章:“碧玉妆成一树高的碧玉?”
碧玉重重点头:“就是这句话,我原本叫玉娘,少奶奶说这个名字不时髦,重新给我取了碧玉二字。”
沈知章微愣。
是她取的吗?
“哪来的少奶奶,你再提那个贱人,我撕烂你的嘴。”大夫人不能听别人提起谢扶光。
碧玉慌的躲到沈知章身后。
沈知章也挪动身体挡住她,对大夫人道:“昨晚都是我的错,与碧玉无关,以后碧玉就到文昌居当差吧。”
大夫人张口就要反对,老夫人截住了她的话:“行了,左右不过一个丫鬟,值得你计较。”
老夫人发了话,这事就如此定下,沈知章侧身对碧玉道:“你先回文昌居。”
碧玉转身就跑,生怕再被抓回来打死。
大夫人瞧她这副没规矩的样子眼都疼了,狠狠瞪了眼儿子,责怪他怎么办出如此糊涂的事,传出去多难听。
沈知章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从闽省回来后就总想起谢扶光,心中的悔意也折磨的他日渐痛苦。
他不想这样下去,谢扶光即将嫁入大帅府,他也要往前走,也要过的更好,才不会被她笑话。
所以他跟老夫人说:“请您去一趟凌家,商议我和云之的婚事。”
大夫人蹙眉:“你还要娶她?”
沈知章:“我必须娶她。”
抛开所有其他必须娶凌云之的原因不说,光是不能让谢扶光鄙视,他都要娶。
他要把凌云之娶回来,要过的幸福美满,要在军政府蒸蒸日上,才能在谢扶光跟前抬得起头。
老夫人比儿媳妇看的明白,凌云之是必须得娶的,否则孙子的脊梁骨都会被戳断,也会彻底得罪凌家。
不如把声名狼藉的凌云之娶回来,凌家还会因为亏欠孙子,在军政府多多提拔他。
“我这就去。”老夫人站起身。
大夫人不想去,她从前有多喜欢凌云之,巴不得她立刻嫁进来,现在就有多厌恶凌云之,恨不得她去死。
老夫人也没打算让她去,怕她说话得罪人,就让她回去了。
大夫人乐得如此,扭头就走。
沈知章要同老夫人一起去凌家,昨日跟凌云之吵了一架,他今日还要过去哄。
沈家这边去凌公馆时,穆野也接上了谢扶光。
他还给谢扶光带了零嘴,一包榛子,让她路上打发时间。
坐在前面的花朝忙道:“少帅给我吧,小姐在养指甲,不方便剥壳。”
穆野的视线落到她的手指上,从闽省回来也没多久,但她的手已经又养的白白嫩嫩,指甲都泛着光泽,白里透红,很是好看。
“留点指甲是更好看。”穆野点评。
花朝接话:“有指甲涂蔻丹更好看,成婚的时候是要涂上红色蔻丹的。”
白皙的肌肤配上红色,穆野想到了她穿红色旗袍的样子,肌肤胜雪,红艳如梅,她是很配红色的。
“养着吧。”穆野打开纸袋,抓了一把榛子:“我给你剥。”
想到什么,又补充:“这次是我考虑不周,下次给你带剥好的。”
又来了又来了,他带着撩妹技能又来了。
谢扶光真的受不了,盯着他看:“穆野,你说实话,以前真没跟女郎闹过恋爱?”
穆野:“没有。”
谢扶光:“没人往你身上扑?”
就算是不得宠的军政府大少,也不至于一点市场都没有。
“扑我就要接着?”穆野剔眼看她:“我以前是没钱,但我也不收破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