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第 14 章(1 / 3)

男神正而不直 千佾 1928 字 1个月前

斯卡州诉艾迪案,这件案子从一开始就备受关注,一路经过斯卡州地区法院、第七联邦上诉法院一直到最高法院,无时无刻不出现在公众视野中。最高法院大楼外,众多爱国人士的游|行队伍还没有散去,大楼内的庭审已经正式开始了。

按照最高法院历来的规定,控辩双方在言词辩论阶段仅有三十分钟的发言时间,在这之后,九名大法官组成合议庭会议,根据已呈上的资料以及控辩双方的论辞确定立场,并撰写多数意见与少数意见。

代表斯卡州政府出庭的是该州司法总长沃德伍德,一个有着和蔼面容,眼神却犀利无比的男人。当伦斯特首席大法官主持开庭,并对该案做了简短的介绍后,言辞辩论环节正式开始。

“尊敬的各位大法官阁下,请允许我,斯卡州检察总长沃德伍德·豪斯代表斯卡州政府作出以下陈词。”男人倾了倾身,从位置上站起,他的眼中带着显而易见的尊敬。

“我们所有人自幼儿园开始,都被教导向国旗致敬——当然,宗教人士有权拒绝这一要求,这是自历史承袭而来的传统。纵观菲尔合众国的建国史,没有任何一件物品能够像国旗一样能够代表菲尔联邦众多人民奋起抵抗□□,为自由、为平等和民主所做的艰苦奋斗,它是联邦的象征,代表着联邦的尊严,更是所有联邦公民对这个国家的认同与归属的标志。被告烧毁联邦国旗,损害的并不仅仅是那一面旗帜,更是损害了联邦所有公民爱国之心的所凝结的公众利益、国家利益……”

林郁在宣布开庭之后,便坐到了下方的助理席上。对于沃德伍德的陈词,他并没有太大的意外,毕竟双方对于此案的争论点早已经明白地标在了调卷令上,沃德伍德可以重申这些论点,也可以提出新的论点以说服上首的九名大法官,从九人中争取到五人的支持。

毕竟——最高法院内部,最重要的还是五票原则1。

“那么你认为,州政府有权对一项在公共场合所、按照说话者自己的意愿所做出的言论或者行为进行行政意义上的干涉?”一声平淡的声音打断了沃德伍德的话,这个声音很苍老,还带着点北部的口音,整个法庭的注意力瞬间被拉开,众人看去,见到开口的正是布兰登大法官。

这位有着北部绅士风度的大法官已经七十多岁了,从伦斯特担任首席大法官之前就已经在最高法院待了五年。作为民主党总统福尔斯任命的唯一一名大法官,他在任期内所做出的大部分判决,都完美地满足了福尔斯对于一位大法官的期待,他本人也逐渐成为大法官中自由派的领袖。此刻,他端坐在桃心木扶椅上,双眼温和却犀利地看着下方作言辞辩论的检察总长,礼貌而又带着某种深意开口问道。

沃德伍德从一开始就知道自己将要面对的最大压力将会来自于布兰登大法官,而对于这个问题后面所隐藏的含义,他也早已一清二楚,但他不打算正面触犯这一原则性的规定,于是他斟酌了几秒,严肃地开口说道:“这并不仅仅是言论自由的问题,更是国家尊严与公民爱国之心受到伤害的问题——我认为在这一点上,斯卡州议会有权对此作出相应的法律规定。”

闻言,布兰登微微笑了笑,但并没有做出进一步的反驳,仅仅说了一句:“在这一点上,我与你的看法有所不同。”便礼貌地让沃德伍德继续他的陈词,直到时间用尽。

接下去是辩方代表道格拉斯大律师的发言,他的陈词同他本人的风格一样,幽默有趣,让人忍俊不禁,他最擅长的,便是以诙谐的语言引导听众一步步按照他的逻辑进行思考,达成说服他人的目的,同样的,这一次,在他的辩论期间,听众席上不止一次传来一阵阵的轻笑声。

但并不是所有人都欣赏道格拉斯的风格。林郁发现,法官席上,除了布兰登、鲁斯两位大法官,其他几位大法官都严肃着脸,并没有任何被这位大律师所逗笑的迹象,坐在最中间的伦斯特大法官,更是紧紧皱起了眉头,丝毫没有掩饰他对道格拉斯言论的不满。

“道格拉斯先生——”一声温和的声音忽然打断了他的话,法官席的右二位,一个戴着一副黑框眼镜的大法官开口了,他的声音不高,还有点沙哑,但即便如此,这声呼唤已经足够引起道格拉斯的注意,他收回了原本随着自己的言词而进行指划的手。

“是,斯万大法官阁下。”

“按照您的说法,任何侮辱国旗的行为都是可以的,那么您是否认为,当一个军人烧毁他所宣誓效忠的联邦国旗时,军事法庭也不能对此作出有罪判决?”

道格拉斯愣了愣,脸上的表情有些微妙,接着,他回复道:“我想在这一点上军事法庭有权对此作出相应的判决——但我会为他辩护,因为根据联邦宪法第一条修正案,公民享有言论自由,他虽然是军人,但是同样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利——”

“我想您的看法互相矛盾。”

“斯万大法官阁下,我认为军队中有足够的理由让军人对国旗保有尊敬,但军人的身份不能剥夺他作为一名联邦公民,由联邦宪法所赋予的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