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元书与沈皑雪在院中落座,身边的侍从已经煮好茶为二人奉茶。
邬教习带着乐璟她们在院中站成两排,垂首等候沈皑雪的挑选。
“邬教习,习字者留!”
沈皑雪的声音如同他这个人一般,温润如玉,沁人心脾。
“回公子,这些都是精心挑选出来的,也受过训练!”
邬教习抱拳躬身,只是在别人看不见的时候,眼底闪过一丝不舍。
“嗯,好!”
沈皑雪微微笑着,他举止优雅地接过侍从递过来的茶杯,抬袖遮面,轻轻地压了一口茶水。
沈皑雪给身边的侍从递了个眼神。
那侍从向后方一挥手,便有人抬上来两条长案放置在众人的面前。
就在他们面面相觑的时候,又有侍从在他们的面前放了蒲团,又在长案上摆放了笔墨纸砚。
“这是何故?选个侍从而已,何必如此大费周章?”
沈元书愣了一下,有些不明白沈皑雪的做法,又不是选官员,是不是有些小题大做了。
“阿翁,侍从是经常要陪着儿子进宫伴学的,怎可大字不识,愚钝蠢笨,那岂不是让人笑话了去。”
沈皑雪恭敬回答,眼中的坚定看在沈元书的眼中,他微微点头。
沈元书骄傲地看了一眼才14岁的儿子。
这小子从小就没有让他操过心,读的书几乎过目不忘。
3岁吟诗,5岁就可做文章,在宫中与各世家公子一同陪读时,也总是被太子师夸赞,为他沈氏士族争得荣誉。
沈元书喜欢沈皑雪的原因,还有就是他思维缜密,是个难得的人才。
“坐!”
凌烟阁的侍从得了沈皑雪的命令,双手在身前交握,郑重地唱道。
乐璟及众人得了命令,小心翼翼地坐在蒲团上,生怕自己有一丝的越矩。
“我国上有明君,下有廉官,才得以百年繁荣,各位才能丰衣足食,得享安宁,看这院中的繁花似锦,蝴蝶漫天飞舞,今日诸位就以‘盛世春秋’为题,做一首诗吧!”
沈皑雪看了一眼院中的美景,顺势给众人出了题目,笑着扫过正襟危坐的候选人们。
只是在扫过乐璟时,略微地停顿了一下,眉头微动。
乐璟听得题目,自信一笑。
上一世她在福利院长大,极度缺爱的她,过早地进入叛逆期,厌世贪玩,谁也不服。
但玩儿归玩儿,该学的知识,她一样没有落下;该看的书,她一样没有少看。
不说博览全书,也涉猎多个领域。
每次学校考试,不是她不会做,而是故意控分。
目的就是为了和老师对着干。
现在想想,自己当初的行为简直不要太幼稚。
高中毕业后,她就开始混道,凭着自己的高智商与好身手,在道上也算是个风云人物了。
直到偶遇贺荇,在他谆谆教诲下,她幡然醒悟,跟着他进入了保镖公司,开始了夜以继日的高考复习与训练。
不仅考上了重点大学,还成为了一名优秀的高级工程师。
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在。
而贺荇,就是她的伯乐,没有他,就没有后来优秀的自己。
这一世,自己不再是孤儿,也是有阿母和兄弟的人了。
阿母的才情,让她折服。
哪怕她们的生活很苦,哪怕她们碰不到琴弦。
阿母都会用自己的方式来教导她。
在阿母的教导下,乐璟也算是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了。
并古今贯通,整个人的精神面貌有了质的飞跃。
一个人只有博览群书,才能让自己的格局更大。
只是,她阿母至死都不知道,她的女儿不仅才华横溢,更是武学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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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别人还在冥思苦想之时,乐璟已开始研墨,待蘸取墨汁后,在两片简牍上一字一句写了起来。
她的字体娟秀,却又透着一丝刚毅,就像她的性格一般。
阿母曾经因为她过于刚毅的性格为她日后的生活所担忧,也叹息,如果她能是男儿身,一定会有所作为。
真是万恶的古代啊,总是对女人有太多的要求,又有太多的轻视,在这个男尊女卑的旧社会里,女人很难有出人头地之日。
此时,她真有些怀念妇女能顶半边天的现代社会。
思绪像万缕丝线,在古今交错,直到丝线牵引出佳作一首,并对佳作稍作改动。
乐璟神情专注地奋笔疾书,当别人还在冥思苦想之际,她已完成了第一项考核。
凌烟阁的侍从走过来将竹简收走,恭敬地拿给沈皑雪过目。
沈皑雪接过竹简,只看了一眼,便不可置信地看向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