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岁那年,我在初中课本里找到一封情书,署名来自我初中喜欢的人。
情书放在初中发现的话我或许会很开心,但我已经上大学了。
我很庆幸那时放弃暗恋他,不然我可能会因为把心思放在另一个人的身上而错失上高中的机会。
是从什么时候放弃的呢?
或许是从他满脸笑嘻嘻如开玩笑般的欺负另一个女生开始?
还是看到他谈了恋爱?
亦或者是,看到他的成绩。
我和他不是一路人,现在不是以后也不会是。
他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好学生,这点我从一开始就知道。
他混社会抽烟烫发不写作业,是那种如果不是一个班在路上看到会觉得很坏的那种男生。
而我内向腼腆,看到类似的男生会绕着走,绝对不会多说一句话。
其实我也不明白我为什么那时会喜欢上他,毕竟他……似乎没什么优点。
我总是会幻想如果他能突然好好学习然后和我考上同一所高中,幸运的话或许还能在一个班。
但幻想终究是幻想。
他不会突然好好学习和我考上同一所高中,我也不再想和他在同一个班。
我不确定他有没有那么一瞬间对我动过心,但我知道在我暗恋他的那段日子他肯定看我像个傻子。
总是做些傻傻的事来博取他的关注,交作业时特地把自己的和他放在一起,如果能和他一起扫地的话那就更棒了。
当我意识到自己因为一个人而变成这样的时候我才知道我该放下了。
什么狗屁东西。
我不是女配角,我是女主角。
我更不需要成为谁青春里的女主角亦或是配角。
我只要成为自己的大女主。
我要去爬山,要去看海,要知识要自由,初中的喜欢又有几个是真实的呢?
过期的奖券就把它扔掉吧。
不能兑换的号码永远都是一张废纸。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