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有志望向史密斯长官,全名查尔斯史密斯,是米军驻倭国军队中的一名营长,军衔中校,被称为最优秀的营长。
二战时奋勇作战,打得倭国男人落花流水。
胜利后,进驻倭国,高高在上,继续征服倭国女人。
战争中,击败了倭国男人;战胜后,征服了倭国女人。
战绩不可谓不辉煌。
唯一区别的是,打倭国男人让他的筋骨越来越强壮;征服倭国女人,则打软了他的骨头。
史密斯中校刚从温柔的倭国女人身上爬起来,就接到命令,团长史迪芬上校找。
史密斯晃晃悠悠爬起来,见外面聚集着无数米国大兵,把路都挡住了,气不打一处来。
传令兵赶紧喊出他的名号。
士兵让出一条路。
史密斯见到不少一营士兵,沉着脸命令:“一营士兵立即回部队待命。”
倭国的清酒一度麻醉了米国大兵的脑神经;听到命令,立即清醒了,穿好军装,呼啦啦往各自驻地跑去。
史密斯坐吉普车到指挥部。
团长史迪芬上校告诉他,最高指挥部下达命令,组建一支特遣队,去半岛战场阻止北方军。这项任务落到了最优秀的营长,史密斯头上。
米军虽然出动轰炸机,但没能扭转半岛的战局。
北方军以超乎所有人想象的速度南下,大寒军队也以超乎想象的速度溃逃。
米军不得不出动地面部队,阻止这种可怕的蔓延。
米国从大统领到麦上将,对北方军不屑一顾,认为只要米军进入战场,就能立竿见影,马上将北方军的攻势粉碎。
史密斯接到命令,不能怠慢,连夜组织。
以第一营为主干,组建了以他名字命名的史密斯特遣队。
并以最快的速度赶到附近空军基地,师长迪将军在等他们。
望着精神抖擞的特遣队,以及意气风发的史中校,迪师长踌躇满志,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后下达命令:“你们马上飞去战场,防线越北越好,阻止半岛北方军。”
史中校敬了个礼,命令士兵登机。
就在这时,一辆吉普车疾驰而至。
漂亮的女中尉缇娜下车,身后跟着化身米军的乔有志。
见到缇娜与乔有志,迪师长才想起来,向史中校介绍:“这位乔治中尉是你的向导官,他前几天才从半岛回来,对半岛的情况非常熟悉。”
史中校认出乔治,友好地伸出手,虽然他是中校,官阶比乔有志大几轮,知道在半岛战场,需要乔有志的帮助,活地图总比死地图靠谱。
乔有志非常配合,先敬礼:“长官,乔治向您报到。”随后两人友好的握手。
特遣队登机,运输机轰鸣着,飞向蓝天。
在飞机上,特遣队的士兵信心十足,热烈讨论,将这次行动当成警察抓小偷的简单任务。
听着他们的谈话,乔有志笑了,望着这群士兵,大部分是刚从米国本土来的新兵。
他们之所以穿上军装,就是想来倭国,在倭国的待遇简直是天堂。
突然,乔有志眼睛瞪得溜圆,拽了下史中校,指着一个士兵的枪。
史中校大怒,也没有立即发作,而是伸手先抓住那个士兵的枪,随即关上保险,之后才发火:“混蛋,管好你的枪,你以为枪是你裤裆里的东西,我们可不是倭国女人!”
那个士兵吓得脸色苍白,不敢吱声。
乔有志心说,这些米国大兵,只能熟练的解开倭国女人的和服,已经不能熟练的操作步枪了。
接着想到这支特遣队的名字,史密斯特遣队,哼,史密斯,这不是死必死特遣队吗?一听这个名字,就注定了这支部队的命运。
也许,麦上将就没指望这支部队有什么好运气。
参加特遣队之前,麦上将找乔有志,忧心忡忡地说了这么一句话,如果特遣队能阻挡北方军,那我们还怎么跟在首都的大老爷们讨价。
说完,意味深长地望着乔有志:“乔治,我希望派更多的部队去半岛,你能帮助我对吗?”
乔有志瞬间心领神会:“将军,您一定会指挥千军万马,取得占领倭国一样的军事成就。”
麦上将满意地叼起玉米芯。
飞机降落富山,特遣队马不停蹄,赶到达田。
米军优秀的营长史中校发布战前动员:“北方军,就是一群乌合之众,他们一见到我们就会吓跑的。”
米军士兵举着枪嗷嗷大叫。
“乔治,你觉得呢?”史密斯客气地征询乔治意见,乔治毕竟在半岛待过。
乔治也不能扫米国大兵的兴:“是的,北方军没有什么战斗力,我们打他们,就好比在倭国,撕开她们的和服。”
米国士兵两眼血红,发出一阵高过一阵的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