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这个白马王子是谁。”言卿听到几人的对话,转着轮椅走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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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坊是顺城有名的富人区,这里高楼林立,遍布各种娱乐场所和销金窟,其中最著名的就是大前门舞厅。
这是全顺城最大的舞厅,里面不仅有最高档的消费,最动听的音乐,最流行的舞步,最艳丽的舞女,有顺城第一交际花之称的秦佩佩就在大前门舞厅,她容貌艳丽,身材火辣,拥有天籁之音,顺城有数不清的豪门权贵愿意为她一掷千金。
车子路过大前门的门口时,它还没有营业,但是金碧辉煌的大门宛若宫殿。
白锦感叹:“有钱人的生活真好啊。”
郑筠丢给他一个白眼:“这里有什么好的,纸醉金迷,荒唐可笑。”
“老郑,你就是吃不到葡萄
说葡萄酸,你的心情我可以理解。”
“这样的酸葡萄你自己留着吃吧,小心吃多了酸掉牙。”
在两人斗嘴的时候,司机老赵已经将车停在了一座筒子楼前,这个筒子楼上挂着一个牌匾,上面写着“天下第一侦探社”几个张扬的大字。
言卿看到这行字,没憋住,笑了。
“我和言卿进去。”时霆道:“你们在下面守着。”
侦探社就在一楼,此时门关着,上面挂着一个手写牌子,“破案请进”。
言卿道:“还真把自己当侦探了。”
时霆上前推开门,迎面是一个屏风,屏风上面画着水彩画,色彩斑斓,十分抽象,看不出是个什么东西。
越过屏风,里面的空间瞬间开阔,摆着沙发茶几,墙上挂着一些同样看不出内容的画作。
“有人吗?”时霆喊了一声。
还没等人出来,一只白猫突然从里面蹿出,喵了一声。
言卿脸色大变,而时霆已在第一时间蹲下来将她护在怀里,低声道:“别怕。”
言卿抓着他的衣襟,泛白的指节瑟瑟发抖。
“来啦,来啦。”里面传来清朗的男声:“是要找人还是找猫找狗,虽然我这里专破大案,但小案子也不是不接……”
从里面走出来的青年穿着一件白色立领衬衫,衬衫的扣子扣得七歪八扭,下面踩着拖鞋,头发乱蓬蓬的,一副邋邋遢遢的样子。
这青年不是别人,正是言卿在集市上遇到的那个叫龙玥的私家侦探。
当白锦说彩玲对一个侦探一见钟情,那侦探喜欢穿白衣,长得还挺帅的时候,她就想到了龙玥。
“明明姑娘?”龙玥眼睛一亮,不过马上在自己身上扫了一眼,甩下一句“你稍等我一下”,又跑回了房间,重重关上了门。
那只猫还站在原地
,正喵喵的叫着。
时霆道:“别怕,这只猫没有攻击性,它正在舔它自己的爪子呢。”
言卿仍然紧紧抓着他,脑袋靠在他的胸前,根本不敢去看那只猫。
“没事。”他轻轻拍着她的肩膀安慰,“我在。”
言卿曾在第一次跑现场的时候见过猫食人,从那以后就留下了极强的心理阴影,以至于现在见到猫都会害怕。
此时她也是怕的,可是因为时霆在身边,她的神经已经没有那么紧张了,脑子里想的竟是他还记得自己怕猫这件事。
她只是在闲谈中告诉了他,没想到他就记到了心里去,在那只猫出现的时候,她还没来得及反应,他就已经护住了她。
言卿心里暖呼呼的,脸上也是热呼呼的。
“不好意思,刚起床。”龙玥再次从屋里走出来时已经是光鲜照人,一身白色装束让他颇有几分王子的味道,也难怪彩玲会叫他白马王子了。
时霆沉声道:“麻烦你先把那只猫弄走。”
龙玥的目光落在时霆和言卿的身上,时霆臂弯紧拢,明显是保护的姿态。
“好。”龙玥去把那只猫拎到了隔壁,关上了门,“原来明明姑娘怕猫。”
“明明姑娘?”时霆皱眉。
“我问她名字,她不肯说,我只好自己给她取了个名字,总不能没有称呼吧。”
时霆看怪物似的看了他一眼,转头对怀中人柔声说道:“没事了,猫被关起来了。”
言卿小心翼翼的从他的怀里探出头,在屋子里巡视了一圈没看到那只猫,这才坐直了。
时霆起身时,她还抓着他的衣角,小心的藏在他的身后,生怕那只猫会突然跳出来一样。
时霆注意到那是一只白色长毛猫,跟彩玲丢失的那只猫非常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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