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不幸的重逢(1 / 2)

打开旅馆房间的前一秒,我还是个快活的业余游吟诗人。我刚刚和酒馆里的姑娘调了情,弹着风琴高歌一曲,获得多方好评,拿赚到的钱吃了个酒足饭饱。倘若知道打开门后会撞见什么,我是万万不会哼着小曲咂着嘴,像个傻瓜一样一头撞进蜘蛛怀里的。

可在开门的那一刻起,这事儿已经由不得我了。

我在意识到不对的刹那发动了传送卷轴,卷轴被法术打断。此后短暂的时间中我拿出了一个法师的全部战斗素养,与房间里的不速之客你来我往十几个回合。曾经的无数队友和敌人作证,海曼从来是个优秀的法师,但我此刻准备不足,没想到有人会在不触动房间中层层陷阱的情况下在这儿等我……你要知道,两个优秀法师之间的战斗,胜负只在毫厘之间。

一个束缚法阵将我固定在了地下,脸朝下屁股朝天,我只得艰难地扭着头,以免自己的鼻子压扁在地板上。姿势虽然狼狈,我心中却松了口气,束缚性法术代表着一切还有转机。对方还需要我,而只要没被一下宰掉,我总能再一次从这种倒霉境地逃出来,最终反败为胜。

“看看你,海曼,安逸的生活把你变成了什么样子。”不速之客说。

好吧,我死定了。

他在我身边蹲下,手指掐住我的下巴,把我的脸扳过去与他对视。这位不请自来的恶客穿着一身带兜帽的黑袍,他的眼睛在黑漆漆的房间里闪着红光。黑袍红眼的特征能对上近百种危险人物和生物,我宁可遇见其他九十多种,也不想看见这张化为灰烬都认得出来的脸。

雷歇尔克里夫,这些年来把自己搞成了黑巫师代名词的伟大人物。顺带一提,他还是我的导师,前-导师,过去时态的前缀放在法术导师这个词前头,可比前男友前女友什么的致命得多。

我的脑中已经开始了人生走马灯。

十岁出头那会儿,我曾是个街头讨生活的神偷,走在前往职业盗贼、帮派高层、著名侠盗的康庄大道上。海曼是个自由的小精灵,啊不,半精灵,直到所有人生规划终结于一次失手。一个打扮成贵公子的男人把我抓了个正着,逼我跟他做了几个非常复杂的手势,然后夸我有双灵活的手。

我以为遇到了恋童癖,结果他是个换装出门的法师,那就是我之后的导师,也是后来恶名昭著的黑巫师雷歇尔。

小偷都知道穿袍子的那种人不能惹,谁知道法师大人会打扮成普通人?此后我跟在雷歇尔身边的十多年里,从未见过他穿法师袍以外的东西,可见我的运气真是惊天地泣鬼神。

我在这儿哑口无言地跑着走马灯,雷歇尔在我对面冷笑一声。他的手指开始在空气中划动,口中念念有词。他这种大法师都要磨蹭这么久的法术想想都让人胆寒,因此我不得不将回忆杀拨快一点,直接跳到结果部分。

结果就是,我在当了他十多年学徒后跑了。

我不见得是学徒塔中最强大的,却绝对是其中最机灵的一个。作为孤儿在街头活到十几岁的经历让我多了许多心眼,这经历远非那些塔中出生的傻瓜学徒可以比拟。他们是忠诚的奴隶或死板的野心家,除了导师给出的道路外什么都看不见,而我呢,用他们的话说,我离经叛道,欺师灭祖。

一群黑袍说我离经叛道,十分幽默。

我是个聪明人,所以我活着离开了那里。在我离开后不久,那些忠心耿耿或野心勃勃的学徒们都被导师卖给了魔鬼,一个不剩。自此雷歇尔只剩下我这么一个前学徒,他屈尊花费了一年时间追杀我——整整一年,全神贯注。导师大人总是非常忙碌,一年的注意力真让我受宠若惊,我还是学徒时都没如此享受过这等待遇呢。地狱观光般精彩的一年后,据说魔鬼那边的事情卷土重来,我的导师终于发现自己在我身上浪费了太多时间,只留下一些追杀我的使魔和追杀令便不再管我了。

在那以后已经过了将近十年。

我解决了一批又一批前来追杀我的人,杀死那些使魔,让它们几百年内都别想再来到大地上。我的生活回到了正轨上,和每个隐藏着姓名四处游走的通缉犯一样,过着精彩又悠闲的日子。三年前我最后一次看到雷歇尔,他在半空中与一群传奇等级的冒险者交战,我远远望了一会儿便脚底抹油。而上一次交谈是在五年之前,我们不幸在一个遗迹中撞见,我说:“哇哦好久不见,老师!”他说:“你在这儿啊,忘恩负义的老鼠。”

那次正面遭遇战最后活下来的战绩,和我那一年的成功逃亡一样,该被放在英雄事迹博览馆里。说真的,他们应该给我个称号,比如“每次都活下来的男孩”什么的,我可是从黑魔王雷歇尔手中幸存了好多次啊!

好吧,可能我的年纪比“男孩”大了一点。

雷歇尔完成了最后一个手势,我闭目等死。

没死。

他低哑地笑了起来,过去这种缓慢玩味的笑声总让我觉得自己是个白痴,现在也是。我睁开双眼,在我们手腕上看到一闪而逝的光带,简短的思索后我受到了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