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8章 对告密者的态度(1 / 2)

听到成小宇的话,陈宇凡沉吟了片刻后说:“能确定就是这个外号叫三眼的人告的密吗?”

成小宇说道:“有8成的把握,我不仅注意到他在我之前去了老板办公室。”

“而且他出来后,神情鬼鬼祟祟的,等我去老板办公室的时候,他还特意避开我的视线。”

“我觉得,他这是典型的心虚表现。”

“就算没有他告密这事,我觉得以他的能力,也不足以在公司工作。”

“所以,我建议就不要把他挖过来了。”

陈宇凡点点头:“好,你既然这么肯定,那这个人我就不挖了。”

“你们只是跳槽,又不是在坑公司,他告密的举动说实话让人难以接受。”

“再者,他的能力也不够,单就是这一点,都没办法跟他合作。”

对于告密这种行为,陈宇凡觉得要分情况来看。

就像是他听说过一个事,一个大学生举报了一个作弊的同学,后来被举报的学生就无法毕业了。

然而举报作弊的人说自己被其他人孤立了,他不觉得自己举报作弊有问题,只是他也不知道自己错在哪。

很多网友都对这件事进行了评论,绝大多数的

人都是不赞同他的举报行为的。

大部分人都说,不希望自己身边有这种人,如果有,自己一定离他远远的。

还有很多人,虽然觉得举报作弊的行为没问题,可他们却依然不支持。

“举报作弊这事,合理,可导致同学无法毕业,就不合情了。”

“人家不过就是想混个考试及格、混个毕业证,又不是竞争奖学金,你举报他,完全是损人不利己。”

“我认同他的举报,毕竟举报作弊是应该的,只是我不会和这种人做朋友。”

“他举报没错,但举报的话不应该举报同学,他的同学也不应该死在自己人手里。”

“我也同意举报,可我也会跟其他人一样孤立你,不过我不会发动大伙一起孤立,只是不用我发动,大家也会孤立你。”

对于这些观点,陈宇凡普遍是不认同的。

他明白,这些人的想法才是“正常人”的想法。

人生在世,要讲究人情世故,人也无法脱离社会单独生存。

是以,哪怕一些道理是对的,但在实际操作中,也要考虑人情因素。

因此陈宇凡并不想指责这些人什么,他明白他们的理由有一定意义。

然而,这些观点,他真的很难完全认同。

通过举报作弊的人的自述和网友们的评论,陈宇凡清楚两件事,第一举报作弊是能普遍得到大家认可的,第二被举报的人的确是作弊了。

如果说举报作弊是恶意栽赃、陷害,那情况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可既然学校是根据确凿的证据认定被举报的学生作弊,并给予了惩罚,那举报行为就完全没有问题。

至于那些网友们的点,陈宇凡也有办法反驳。

有人说,作弊的人不过就是想混个及格、文凭。

陈宇凡觉得:“上大学本就不是人人都能做到的事情,是根据成绩才上去的。”

“上了大学也应该好好学习,靠本事及格、毕业,哪怕大部分大学生就是混日子,但也应该保证有一定的基础。”

“如果现在由着他混文凭,将来他参加工作了,难不成还要由着他混日子、混工资?”

有人说,作弊的学生不应该死在自己人手里。

陈宇凡更是嗤之以鼻:“假如只有自己人看到他作弊了,别人都没有看到,就因为他是自己人就不去举报?”

“既然承认举报作弊是合理的,那还分什

么自己人和不是自己人啊。”

“而且既然大家三观不合,就很难成为自己人,既然不是自己人了,举报就更没问题了。”

有人说,举报作弊是损人不利己。

陈宇凡都快吐了:“损人利己和损人不利己都不是好事,因为都‘损人’了。”

“而且,举报作弊也不应该和损人扯上关系。”

“这本就是维持考试公正,也是允许的手段,哪怕举报作弊的人有不好的心思。”

“但他的举报是准确的,被举报的人的确是作弊了,那就不应该探讨他是出于什么动机去举报的。”

说回三眼的事,陈宇凡觉得,三眼举报成小宇他们跳槽,跟举报作弊并不是一回事。

成小宇他们跳槽,虽然会损坏公司的利益,然而这并不违背公平原则。

选择哪家公司工作是他们的权利,即便他们没有符合“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申请”这一点,那他们也会承担相信的代价。

也就是说,盖嘉运不把上个月的工资和这个月的工资结算给他们,甚至扣掉奖金,他们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