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6章 上上之选(1 / 2)

人间政道 岑寨散人 1617 字 4个月前

广冶集团抢先发布《关于七泽省广冶集团退出衡芳区建筑市场的通告》,令得衡芳区正府乃至衡泽市正府都相当被动,因为中午梁焱等人刚刚赶到省城,这边在常务副省长面前还没说完,那边“嘭”地主动退出了。

按照应该正府公告在前,企业通告在后哎。

再然后又听说新华分社也此事,若非省·委宣传部竭力做工作肯定转载——从隶属关系讲它是新华分社的主管部门,然而如同央企在省市的超然地位,别提管辖,平时不给地方正府添堵就不错了。

“话不多说,赶紧回去发公告,”苏睿叮嘱道,“态度诚恳些,姿态放低些,措施务实些,特别要加上‘对广冶集团关于退出衡芳建筑市场的决定深表遗憾’,以及坚定不移并热忱欢迎企业和投资者来衡芳投资兴业,携手共进开拓未来更广阔市场等等。”

梁焱连连点头:“苏省长都帮我们把公告措辞想好了,惭愧惭愧。”

苏睿又道:“我理解区正府又委屈又难受的心情,但问责工作必须要做,这一点刚刚梁市长也提到了,挥泪斩马谡,没办法的事儿,反过来说出这么大事没有干部负责又是大新闻,信息时代领导不好做,确实如履薄冰啊。”

来省城途中梁焱已打听到郑成林背后没啥名堂,亲戚当中官最大的不过副,空降衡芳纯粹响应省下基层的号召同时也为了解决副处问题,因此毫无悬念锁定为替罪羊。

至于那份惹来非议的会办纪要,经梁焱与柴明舟反复斟酌后商定,傍晚前市正府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总标的三千万元以上的市正基础建筑工程除特殊原因外必须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方式,不得将以化整为零或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特殊原因”解释权在市招投标管理中心。

不到半小时,衡芳区正府办公室随即发布《关于废止会办纪要的通知》,内容言简意赅:

因本月15日印发的《区人民正府第22次区长办公会会议纪要》与市正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不符,决定予以废止。特此通知。

又隔了不到半小时——其时已过了下班时间但是不管了,加班加点也要赶在今晚之前把此事处理完,明天省正府调查组即将进驻,新华分社还在虎视眈眈。

衡芳旧城改造指挥部发布公告:根据市正办关于招投标工作最新要求,以及区正办已废止定向委托广冶集团承建综合商厦会办纪要的通知,现决定本项目公开向社会招标,具体内容详见工程招标书。

工程招标书在哪里?

还没拟好。

旧城改造指挥部正在郑成林督促下挑灯夜战,反正再晚也必须今夜发到网上。

与此同时衡芳区正府召开党组会议,除郑成林之外全部出席,为什么没通知他?

就是讨论关于处理郑成林在综合商厦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中处置不当,酿成重大舆情的问题。

所有参会者都清楚郑成林是替罪羊,但有什么办法?相比其他“羊”,这已是代价最轻、影响最小、反弹最弱的选项,别的好意思动哪位?再说层层分解下来,郑成林的确具体负责旧城改造招投标工作,鞭子抽得狠了点,但也没抽错。

党组会议从头到尾只开了十二分钟,一致同意今晚印发《关于给予郑成林同志行政警告处分的决定》,内容也精简得不能再简:

鉴于郑成林在旧城改造指挥部分管招投标工作中引发重大舆情,根据相关规定,经研究区正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郑成林同志行政警告处分。

这是党正干部最轻微、负面影响最小的一种处理结果,通常是分政纪处分和党纪处分两大类,政纪处分又分行政处分和纪律处分,主要针对公务员履职和执制等方面所犯错误,处分分六种即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其中警告只有六个月期限。

党纪处分主要针对党员干部违纪以及作风等问题,处分分五个层次即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一般来说党纪处分要比行政处分份量更重些,因为涉及到党员干部“私德”,这是选拔人才和培养重用时最看重的,相比之下行政处分往往涉及突发事件问责等不可抗拒因素,也是组织部门遴选时可以“从权”的因素。

有时某些犯了事的领导被“撤销党内职务”,但行正职务不变,不熟悉内情的老百姓会误解而愤愤不平,其实就是仅仅受到党纪处分罢了。

大概唇亡齿寒的缘故,讨论过程中副区长们都没怎么说话,尤其阮其彪一个劲地叹气,连连说“旧城改造是大坑”,又说“蓝区长幸运地跳出去了”,引得万启阁也深深叹息。

他是真的遗憾那小子太幸运,倘若这回不是郑成林而是蓝京,起码弄个记大过处分!

还是当晚,丁雪楠守在综合科紧急发布处理决定时,车端平和万启阁联袂与被紧急召回的郑成林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