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开快点(1 / 3)

缉爱成瘾 北瑾 1656 字 11天前

林墨白一副毫不在意的模样,对周蜜儿的威胁没有一点点在乎。

高跟鞋在地上摩擦出一种声音,很是刺耳。

大波浪向后甩起,扭着屁股一翘一翘的就走了。

身体被气得有些发抖,胸前起伏极大,风光一片。

随着“哐”一声,林墨白的表情也跟着松弛下来。

对付周蜜儿这种女人,软的肯定不行,只有以硬制硬才有胜出的可能。

刚刚林墨白只是气势上增强了一点,周蜜儿就恼羞成怒无话可说了。

看来她这种人就是不服软的。

典型的欺善怕恶!

桌上乱糟糟的,杯子里的咖啡溢出了一些。

刚刚周蜜儿把文件夹砸在桌上时带动了咖啡杯的转动,咖啡溢出,幸亏杯子没掉下去。

黑色的咖啡晕染了白色的空白纸张,两者融合竟然异常和谐。

林墨白用两指拎起被咖啡洒了一半的a4纸,迅速扔下垃圾桶。

拿起桌上的纸巾,用手缠了几圈,然后一点一点的用纸巾清理着桌面。

地上散乱着红色蓝色的文件夹,仔细一看还不少。

这肯定是宋恶魔的意思,否则周蜜儿怎么会那么猖狂。

她和周蜜儿本就同属一级关系,平起平坐,如若没有宋清潇的指示,她不可能越级让林墨白处理文件。

垂下眸子,掩饰着眼底的苦涩。

“呼”林墨白深呼吸,告诉自己不要怕,要勇于和恶魔斗争到底。

一口气把地上的文件夹拿了起来,堆到一块儿放好,撸起袖子,做好准备的姿势。

“action!”林墨白做了个加油的手势。

敲击键盘的声音四溢。

……

桌上放着两瓶红酒,可转动的圆桌上各色各样的菜。

圆桌上有一个红色图案的标记。

那是本市最出名也最奢侈的高档饭店–––红庄。

红庄酒店向来都是本市喝酒吃饭应酬的必备之选,也只有大人物才能享受得起这间饭店。

为何这么说?

因为在红庄酒店光是吃一顿普通的饭菜都会花上平常人一年的开销。

换做是平常人,在听到红庄这个名字之后根本就连大门都不敢进。

里面的配备一流,装修豪华,刚进门浓浓的古典气息就迎面扑了上来。

打开门,两排的女服务员站在两旁面上挂着公式化的微笑。

红庄酒店有着最到位的服务,这也是为什么红庄会成为本市最受有钱人欢迎的地方。

因为别的酒店根本就不能与之相提并论。

男人直勾勾的看着桌上的两瓶红酒。

他向来好酒,而且是好酒!

而桌面上的更是好酒中的极品!

也不怪他会垂涎欲滴。

这可是红庄酒店中最好的酒,平时有钱也买不到,还得看机缘!

酒店老板性格十分古怪,对有眼缘的人免费送也没问题,而不合眼缘的人,他连看都懒得多看一眼。

恰好宋清潇是这家酒店老板的朋友,所以他才可以享受到特殊的待遇。

宋清潇抿了一口茶,一个眼神示意,叶寒朝桌上走过去,用开酒器缓缓的拧开了红酒木盖。

刚打开木盖,酒香四溢,扑面而来的清香味儿。

叶寒缓缓倒了两杯,分别放在男人和宋清潇的面前,随后站回了原位。

男人眼底迸出一丝贪婪的光,他端起面前的高脚杯。

“宋总,来,我敬你一杯,预祝我们合作愉快!”朝着宋清潇示意。

男人正是宋氏集团此次开发案的合作对象,大腹便便,脸上的沟壑多得都可以夹死苍蝇了。

和宋清潇简直一个天一个地的差别。

颜值不高,脑瓜却很厉害。

否则怎么会坐到董事长的位置?

“宋总,你怎么不喝?”中年男人疑惑的问。

听到有人叫自己,宋清潇这才回过神来,眼神有些游离。

宋清潇抱歉一笑,端着杯子浅浅的抿了一口。

酒是好酒,很浓很香。可他却不知怎的就想到了办公室里的林墨白。

宋清潇想着,那小女人现在该是在办公室里睡着了吧!

临走时看她状态都不好,以她的性格,这时肯定不会在工作!

该是睡在沙发上了,四仰八叉的。

宋清潇勾了勾唇,他可以想象得到,她那个睡姿一定差到极点。

他夹了几口菜,一口一口细嚼慢咽,优雅得不要不要的。

倏地“噗嗤”一声,声音虽小,却在这个静得连根针掉下来都听得见的包间里显得很是突兀。

合作方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