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要看刘德胜的志向了:他选的乃是刺客之道,并不适合成为将军或者城主,相比之下,他的妹妹刘红瑶天资聪颖,多谋善断,外圆而内方,正经是个好苗子。
入城之后,康王首先去看了酒馆,可惜,因为战争开始了,酒馆里没有人,自然也就没有宝贝,真是令人遗憾。
随后进入城主府,一进门就看见刘德胜盘坐在地中间,对着半空飘着的小光球儿发呆。
还是康王身上的甲胃声响,惊醒了他,连忙起身施礼:“见过节帅,弟子侥幸刺杀敌酋格兰切尔成功,首级在此。”
说着从后腰拽下一个塑料口袋,里面果然装着一颗妇人的头——只不过颜色深绿,满脸褶皱,也怪不得年纪轻轻就被人称作祖母,这容貌实在不堪。
康王也不知道祖宾怎么会喜欢这样的风格,不过人都死了,臧否无用。
瞥了一眼这人头,康王只是一摆手,刘德胜就将人头随手扔到了角落里——他要这东西自然也没用,要不是为了记功,谁会随身带这玩应儿。
万兵城所有人的眼睛,其实都被那个光球吸引住了,而观察团的人,这是一头雾水的看着这些人,对着某一处聚焦视线,但是那里明明空无一物——也不是所有观察团的人都看不见,那个记者就影影晃晃地好像看到了些东西。
不过能在这种团队里担任出镜任务的,自然不是普通人,满眼的疑惑,但就是紧闭双唇,一声不吭,只是悄悄指挥着摄像把这一幕纳入镜头。
没人说话,一时间气氛沉凝。
还是李得庚性子直,他只是纳闷了一会儿,就等着了,结果环视一周,发现大家都已经清醒了,就是没人说话,而作为当事人的万兵城成员,又都在发呆。
他是军官,但到底也是个官,虽然经常被邵良平嘲笑政治敏感度不够,可是人情往份,他也不差,自然明白这些人不出声的道理:无非是不明所以,担心说错话,自然是选择不说不错。
不过他耐不得——事多着呢,这发呆空耗时间有什么意思?再说他和康王也熟悉,那几个小娃娃哪个不叫他一声李叔?
于是他咳嗦一声,把几个人唤回魂来:“康门主,你们看什么呢?”
他是个守规矩的人,人前要给别人留面子的,要是不正经的邵良平,就会揶揄的称呼为小康门主。
康王没回头,也没回话,倒是陈玉珰咋咋呼呼的:“诶?李叔你没看到么?这里有个灯泡啊,这么亮呢。”
知道康王就是这性子,李得庚也没在意,有人搭茬能把事解释清楚就行,但是这答桉属实让人摸不着头脑:“灯泡?什么灯泡?”
陈玉耳轻拍了一下妹妹:“瞎胡说……只是一个光球,哪什么泡。不过李叔,你们看不到吗?倒还真挺神奇的。不知道有什么用?”
李得庚眉头皱了起来:“你们看得见,我们却看不见?这又是什么鬼东西了?难不成只有参战的人才看得到?”
“非也。”
康王一翻手,把手里提着的大戟尾下随手往地上一戳,破甲锥深入砖石一尺有余,稳稳地把大戟立住。
近前伸手捉住光球,狠狠的一握,顿时光明大放,明亮而不刺眼,随着他用力,原本碗大的光球,一点点缩小,最后成了牛眼大一颗水玉也似的明珠,被他捻在指间。
这一下所有人都能看见了。
李得庚有一种不祥的预感,眉头皱得更紧:“这到底是什么?”
康王把明珠举在眼前:“城市之心。”
虽然跟进来的人不多,仍是引起了不小的哗然:“这就是城市之心?”
李得庚满眼的警告:“可不能胡说啊,多少人都找不到城市之心,就这么在这等着你?任你揉圆捏扁,让谁看见就能看见?”
回护之意溢于言表。
康王承情,不过有些事,早晚是要做的。
正巧有这个纪录片组,想必涉及面比较广了,于是他只是一捋髭髯,微微摇头:“也不是。此物择有缘者,只有人望出众者,方能得见。
想要承载此物,前置条件不少。”
李得庚愣了一下,就没再说话——康王这架势他眼熟得很,每次邵良平想要忽悠人,就是这个劲儿,他摸不准康王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就不好阻拦。
那个记者却一下就激动了,他却不是因为自己能看见,而是因为康王这表现,显然是有些话要说的,涉及到城市之心,可就没有小事了。
“城市之心传说已久,康王是怎么确定这个……宝珠就是城市之心呢?”
康王的回答言简意赅:“咱有过两个……现在可能是三个。”
“啊?”n。
众人大吃一惊,这消息可比城市之心现世还要劲爆。
康王却不理众人,而是看向刘德胜:“你此战居功厥伟,格兰切尔也死于你手,此物合该与你有缘。
只是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