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人经过审判,被判处有罪,他们被关进监狱。在这里,脱胎换骨成为一个好人,才能走出去。
监狱是惩戒他们的地方,也是救赎他们的地方,可讽刺的是若想得到真正的救赎,前提是他们得承认自己有罪。
典狱长诺顿总是手持一本圣经,他训诫新来的犯人们,「把信仰寄托给神,把贱命交付于我。」
在肖申克里,他拥有绝对的权威,仿佛是神的化身,来教化这些邪恶之人。
就像他曾对安迪说,圣经里他最喜欢的是这句,「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就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跟着生命的光。」
可他那精致西装里藏着的是道貌岸然,他靠着这些犯人们,谋取了一笔笔黑钱,又靠着安迪,将这一笔笔黑钱洗白。
他自认为是主,自认为这些犯人们的命运皆由他来书写。
因此,当安迪找到证人汤米可以为自己洗刷罪名的时候,诺顿害怕贪污的事东窗事发,也无法接受从此再无源源不断的黑钱流入。
他气急败坏,让警备队长海利将汤米射杀,罪名是企图越狱,黑 账本藏在他那幅写有「主的审判迅速降临」挂画后的保险箱里。
他春风得意,又狂妄自大,他从未所知,自己早已触犯了七罪宗里最严重的罪责——傲慢。
他凶残,滥用权力,自诩为神,可终究不是神,在肖申克里,他只审判别人,却从未审视过自己的内心。
不止是傲慢,其实他同样的犯了贪婪的罪行,所以权利蒙蔽了他的心,金钱遮住了他的眼,越陷越深。这份傲慢最终将他反噬,主的审判迅速降临,肖申克成了他的临终之地。
有人说安迪很特别,他不是普通人,他当然不是!
这一点,从他刚到肖申克的时候,瑞德就发现了,「他的步伐和谈吐简直是异类,他像在公园散步,无忧无虑,仿佛身披隐形衣。」
安迪的确与众不同。
这部电影之所以伟大,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在于,它所描绘出的这个人物安迪,本身就是伟大的。
他坚毅,花费了快20年挖通了一所通往自由的隧道,很多人都被安迪最终越狱成功,在艰难爬过那五百码肮脏恶臭的下水管道后,迎着雷雨,重新拥抱自由的那一幕感动到热泪盈眶。
我却被他漫不经心的一句话所深深震撼。
他为了扩建监狱的图书馆,在明知不可能的情况下,每周给州议会写一封信申请拨款,一连写了六年,最终获得了200美金的赞助和一些旧书的捐赠。
他笑了,说,「我只写了六年。」
这一句话,令人震撼,他说「我只写了六年!」
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可是却用了整整六年的时间!
安迪的坚持的确令人敬佩,可更可怕的是,他从未对自己的付出要求得到什么回馈。
他不需要胜利与成功去给予自己满足感和动力,他就是惯性一般地去做,任何的获得,仿佛都是意外之喜。
从此,他开始一周寄两封信,最终州议会决定每年给肖申克图书馆500美元好让安迪封笔。
从踏进肖申克的那一刻起,他就从未承认过自己的罪行。
可十九年后,他却恍然大悟,不是我开的枪,却是我杀的她。
那条通往自由的隧道,他早已挖好,他在等待。
等待这一刻,「老婆和她情夫不是我杀的,我犯的错已偿清。」
他用十九年,救赎了自己。
没人可以关住他,除非是他将自己束缚。
十九年后的这一刻,他最终放下了仇恨,解放了自己。
他知道,是时候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