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为什么灭亡:天令其亡,先令其狂(3 / 5)

可使;而又可因三桂以款虏。原任知县马绍愉、陈新甲曾使款奴。昔下策,今上策也。当咨送督辅以备驱使。”

次日,弘光朝廷即决定“封关门总兵平西伯吴三桂为蓟国公,给诰券、禄米,发银五万两、漕米十万石,差官赍送”。

当政的文武大臣,他们共同的特点都是以起义农民为敌,而对多次犯中原,这时已经“攘取畿辅等地”的清方则一味退让,在“借虏平寇”的如意算盘下,围绕“定策”、“逆案”、“顺案”争权夺利。

而军事方面,南明最为倚重的江北四镇中,二刘之兵皆“虚夸不中用”,惟高杰兵战斗力强。高杰凶悍桀骜,却毅然拒绝清肃王“大者王,小者侯,世世茅土”的诱降,疏请以己重兵驻归德,冒大雪,沿黄河筑墙,专力防御清兵,并联络河南睢州总兵许定国“以奠中原”,不料许定国暗通清兵,设计于酒后谋害了高杰,渡河降清,并引清兵至仪封。

就在清兵迅速南下,形势危急之际,拥有数十万重兵、镇守武昌的左良玉,发兵南下,要“清君侧”、“除马阮”。马士英却公然提出:“宁可君臣皆死于大 清,不可死于左良玉之手”。当时有人抗言:“淮扬最急,应亟防御。”马士英命令“有议守淮者斩”,朝议之后,竟诏史可法尽撤江防之兵以防左。

史可法以南明国防大臣的身份督师一年多,却没有任何成果,既没练兵,也没防御,更没有趁大清和大顺交战之际收复失地,一味苟安,最后清军南下,一败再败,退守扬州,以身殉国。

不多久,南明弘光政权灭亡。

因为清朝的推行民族压迫政策犯下了严重错误,南明后期得以顺势团结了几十万大顺军、张献忠的归降部队,提出反清复明的口号,共同对付清兵,曾经辉煌一时。但是各个将领依旧各自为政,南明的几个大将,孙可望后期的飞扬跋扈,最终导致众叛亲离,卖身投靠;郑成功虽然有大志、有军事才能,却私心自用,断送华南抗清大业。之后退守台湾,一心守护自己郑家的地盘;李定国也是悲剧,出滇抗清前期遭孙可望妒恨,无法在两湖、江西战场上施展雄才大略;中期寄厚望于郑成功连兵粤、闽,会师北上,得到的却是郑成功的虚应,结果导致丧师失地,南明中兴从此无望,最后只好死而后已。

南明之灭亡并不令人感到意外,昏庸的皇帝,肆虐的奸臣,跋扈的将领,无能的督师,明朝的遗毒如党争、苛政、文人领兵都被完好无损继承下来,甚至还有所发扬光大,那么延续着明朝的灭亡之路走向覆灭也就顺理成章了。

皇太极的改革

皇太极这个人很不简单,以往我们过多把目光放到他在军事的胜利上,而忽略了他在政治上的大规模改革,而后者才正是后金兴起的主要原因。

在努尔哈赤当政的晚年,政策上有不少失误,他实行对对汉官汉民的残暴政策。屠杀、镇压、奴役激起汉族各阶层的反抗,造成后金社会的动荡不安。

皇太极即位后马上就调整对待汉官汉民的政策,使汉官汉民的地位有所改善,以缓和女真族与汉族之间的尖锐矛盾。

在皇太极即位后的第四天,就颁布了一项命令:“治国之要,莫先安民。我国中汉官汉民,从前有私欲潜逃,及今奸细往来者,事属已往,虽举首,概置不论。嗣后惟已经在逃,而被缉获者,论死。其未行者,虽首告亦不论。”

在颁布这项法令以后的第三天,又颁布了一项新的重要法令,这个新法令要求停止筑城等过重的劳役,使老百姓可以“专勤南亩,以重本务”。新法令还说:在社会上“满汉之人,均属一体”,凡审判罪犯,承担“差徭公务”等,不得差别对待。

这些政策的颁布对后金汉人的人心安定起了重要作用,从而为后金的军事行动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努尔哈赤时期,后金的国家行政机构十分简陋,以旗代政,一职多能。皇太极致力于中央政府制度的改革,逐步建立一套比较完整的国家行政机构,天聪五年(1631年),设立了吏、户、礼、兵、刑、工六部。

天聪十年(1636年)四月,皇太极即皇帝位,改国号“大清”,改元“崇德”。

崇德改元前一个月,即天聪十年(1636年)的三月间,改文馆为“内三院”,即内秘书院、内国史院、内弘文院。这是继天聪五年仿明制设立六部之后的又一次重大的建政活动。五六月间,还设立了都察院和更定蒙古衙门为理藩院,以完善中央统治机构。

皇太极通过完善中央统治机构的过程,削弱八旗贝勒的实权,逐步集权于中央的过程,从而巩固了皇权。

因为皇太极的锐意进取,大清在极短的时间内完成了一系列的政府体制改革,为将来大清入主北京城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满族社会中沿袭着一种很古老的婚姻习俗,崇德改元之后,皇太极也对此进行了坚决的改革,规定:“自今以后,凡人不许娶庶母及族中伯母、婶母、嫂子、媳妇。”同时还废止了“夫死妻殉”的陈旧习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