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母刺字,精忠报国(2 / 2)

岳家军班师时,久久渴望王师北定中原的父老兄弟,拦道恸哭。岳飞为了保护老百姓的生命财产,故意扬言明日渡河,吓得金兀术连夜弃城北窜,准备北渡黄河,使岳飞得以从容地组织河南大批人民群众南迁到襄汉一带,才撤离中原。

五、莫须有

岳飞一回到临安,立即陷入秦桧、张俊等人布置的罗网。

1141年(绍兴十一年),他遭诬告“谋反”,被关进了临安大理寺(原址在今杭州小车桥附近)。监察御史亲自刑审、拷打,逼供岳飞。与此同时,宋金政府之间,正加紧策划第二次和议,双方都视抗战派为眼中钉,金兀术甚至凶相毕露地写信给秦桧:“必杀岳飞而后可和。”在内外两股恶势力夹击下,岳飞正气凛然,光明正大,忠心报国。

从他身上,秦桧一伙找不到任何“反叛朝廷的证据,但岳飞却仍于绍兴十一年农历除夕夜,被赵构“特赐死”,杀害于临安大理寺内,年仅三十九岁。岳飞部将张宪、儿子岳云亦被腰斩于市门。

岳飞父子及张宪死于奸臣昏君之手,激起了抗金军队和老百姓的强烈愤怒,韩世忠当面质问秦桧,秦桧支吾其词“其事体莫须有(也许有)”。韩世忠当场驳斥:“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

民族英雄岳飞,就在“莫须有”的罪名下,含冤而死。临死前,他在供状上写下“天日昭昭,天日昭昭”八个大字。

这是悲愤的呼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