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灭亡前夕竟强制从日本手中夺回东沙岛(2 / 2)

保护我国渔业并该岛财产”,而即使政府放弃,也要“竭尽我国民之能力以挽救之”。

在最初的外交交涉中,日本政府坚持认为该岛是“无主荒岛”,但当张人骏提供了大量资料及人证、物证后,日本人不得不承认中国对于东沙岛的主权。随后,日本人提出要对西泽吉次已经建设好的基础设施进行补偿,中国方面则针锋相对地要求,日本商人必须向中国政府补缴偷漏的渔业和矿砂税。此时,因日本方面强行改筑安奉铁路,中日两国在东北的关系开始紧张,东北和华北均掀起了抵制日货的新浪潮,日本人也只能在东沙问题上放手,以避免两线“作战”。几番唇枪舌剑后,中日双方终于在1909年10月11日签订了东沙问题条约,明确东沙群岛为中国固有领土,日本人立即撤出;中国以广东毫银16万元收购岛上已建设施,同时,日本人补缴各项税款及损坏庙产等的赔偿合计广东毫银3万元。

在东沙岛事件中,清政府无论在尊重民意,还是在各部门协同配合方面,都表现得相当可圈可点。更为难能可贵的是,军力并不强大的大清政府,并没有用“顾全大局、韬光养晦”之类的自欺套话搪塞甚至堵塞民意,而是展现出了“亮剑”的勇气和相当灵活的谈判手段。1909年,大清士兵开始武装镇守东沙岛等南海各岛。

在灭亡前夕的清王朝,难得的硬气了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