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月十一。
对于大梁王朝的百姓来说,这就是一个普通的日子。
可对梁国境内的大部分势力来说,这一天有着非比寻常的意义。
因为,十八岁的澹羽,就在今天前往汴京城。
暗流涌动。
杀机四伏!
水晶岭。
位于常山郡城南面百里外的一片山脉中,因盛产“水晶”而得名。
山势陡峭,人迹罕至。
一座年久失修的土地庙,破破烂烂,摇摇晃晃,随时都有可能倒塌在道路上。
庙宇的木门已经被蚁虫啃食殆尽,屋内积满灰尘,蛛网密布,供奉着土地公的泥塑都塌陷成碎石。
黄昏时分。
风雪交加,道路泥泞。
曲曲折折的山路上,一对男女从远处走来,闲庭信步,姿态悠闲。
正是澹羽和艾莉丝。
早上离开常山郡城后,他们一直在赶路,跋山涉水,途中几乎没有休息,故而有些饥渴。
抵达土地庙后,澹羽看了看漫天的飞雪,决定在这里休整片刻。
澹羽停下脚步,吩咐道:“艾莉丝,去找点吃的。”
“尊上,你稍等,我去去就回。”
艾莉丝身形闪掠,化作一片黑雾消失在风雪中。
澹羽收起油纸伞,踏入土地庙,找了个地方坐下,而后拿出地图端详起来。
常山郡城和帝都之间,相隔至少千里,路上除了连绵起伏的大山,还有江河湖泊。
当然,还有一座座繁华的城池。
按照澹羽规划的路线,一路步行,抵达汴京城,路上起码要跨过五座大山、六条大河和七座城池。
因此,他并不是很着急。
毕竟,出发之前,他已经和康梦馨约定好了,在玉蟾山附近的汾旸城碰面。
到时候,先去玉蟾山里的破庙探险一番,再返回帝都。
“以现在的速度,估计三四日就能抵达汾旸城了!”澹羽暗中想道。
玉蟾山,就在他制定的行程路线上,过了此山,就能抵达兖州。
而汴京城,就在兖州中心位置的平原上。
收起地图,澹羽取下腰间的葫芦,开始引用美酒。
天色逐渐暗淡,细密的雪势有逐渐加大的迹象,纷纷扬扬的雪花坠落下来,将破损的庙宇彻底淹没。
天地之间白茫茫一片。
澹羽去附近的林子里捡了些木柴,生起一堆篝火。
温暖的火光,驱散了黑暗。
半个时辰后,艾莉丝扛着一头小鹿走了进来,略带歉意地说道:“抱歉,尊上,让你久等了。”
“为何花了这么长的时间?”澹羽问道。
艾莉丝将小鹿扔在地上,道:“大雪封山,十里之内,看不到任何活物,我也是跑了很远,才抓到这头鹿的。”
“好吧,有吃的就行。”
澹羽说完,拿出一把锋利的匕首,开始剥皮拆骨。
没过多久,一块块新鲜的鹿肉,用削尖的木棍穿起来,放在篝火上炙烤。
澹羽从凝空戒中取出佐料,撒在了鹿肉上。
很快,浓郁的肉香,在空气中弥漫开来,令人垂涎欲滴。
澹羽撕下一块烤得金黄油亮的鹿腿,狠狠地咬上一口,咀嚼起来,刹那间口齿留香。
不仅如此,他一边大口吃肉,一边大口喝酒。
相比之下,艾莉丝的吃相就要优雅许多,只见她将鹿肉撕成薄片,放在竹盘中,再慢慢享用。
簌簌!
雪越下越大,压得屋顶的瓦片嘎吱作响。
夜幕已经降临。
澹羽吃饱喝足,看到这样的天气,眉头紧皱,正在思考要不要留宿此地。
突然,一阵轻微的脚步声在土地庙外响起。
很快,鹅毛大雪中,一个头戴斗笠、身穿蓑衣的年轻男子走了进来。
此人身材魁梧,肌肉健硕,浑身沾染着碎雪,却无法掩盖他那铁血的气息。
年轻男子一看到澹羽,就抱拳行礼,道:“澹公子,我家大人在距此三十里外的驿馆设宴,为您接风洗尘,特地派属下来迎接。”
他的声音极为响亮,震得篝火摇曳不定。
“你的那位大人姓甚名谁?”澹羽问道。
年轻男子微微躬身,道:“等公子到了驿馆,自然就知晓了。”
“深山荒野,风雪交加,你家大人在这种情况下,还能准确地发现我的具体位置,挺有本事的。”澹羽说道。
年轻男子面无表情,道:“公子,我家大人诚意相邀,还请您跟我走一趟。”
“我要是不去呢?”澹羽问道。
“大人发话了,既然公子有挑战澹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