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苟活(2 / 2)

自己皮袍的领口往开拉扯了一些,瞬时那些汗液蒸发的白气,随着他迈步的频率,一股一股的从领口冒了出来。

终于,紧赶慢赶的,陈星总算是在太阳落到西边那座最高山的山尖之前,赶回了营地。

此时营地中已经点起了很多用大铁桶做成的篝火,大部分早已经回来的采收工此时正三三两两的围着那些铁桶烤火取暖。喧闹的人声让整个营地显得更加热火朝天。

营地中到处都是半人多高的兽皮窝棚,陈星他们这些采收工晚上就住这里面,一般每次采收季,他们都是出来采收十几天后才会回城。

而营地的正中间,则有一顶三米多高,占地足有几十平米的巨大毛毡帐篷,那就是总体负责这次采收的领队大人的住所,采收工们通常把那顶搭帐篷戏称为“中军帐”。

陈星的小窝棚就在距离“中军帐”不远的地方,这主要是得益于他们这一组的监工毛狗,和那个领队大人的关系不错,所以他们这一组几十人几乎就是围着中军帐扎的营,处在整个营地的中心位置。

这个位置的好处有很多,比如暖和、安全、防风等,当然更重要的,这对监工来说,扎营离领导越近,就说明越吃香。

至于那些不太招领队大人待见的监工,不好意思,带着你的组员,营地外圈扎营!寒冷不说,如果遇到什么意外,外圈也是最危险的。

陈星拎着袋子,低头快步向着自己的窝棚处走去,在路过中军帐的时候,他身子更低了些,并对着那个坐在大帐门口,翘着二郎腿、浑身上下裹着严实的皮裘、正眯着眼睛享受身后姑娘捶肩的领队大人,微微一躬身,表达了下位者对上位者的恭敬。

这并非是陈星谄媚,而是这个吃人社会的基本法则。

作为最底层的、没有半分权势和背景的贫民,在最大的问题是能不能吃饱的时候,想要挺直腰杆站着,那就饿死!

要么,就乖乖放低姿态,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