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八章做个人好人
“六爻呀,最基本的理解就是一整个事情变化的过程而已,也可以理解为六种卦变化的表现形式。
从乾卦里就可以清楚的看出一个变化的关系。
从一爻潜龙开始到亢龙这就是事物发展的基本形式。
物极必反,盛极必衰,就是周而复始的必要条件。
那么讼卦呢也是这样的。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终吉。
象曰:不永所事,讼不可长也;虽小有言,其辩明也。
初六:做事不能持之以恒,稍有过错,最后还是吉利的。
《象辞》说:做事不能持之以恒,说明官司不可能长久打下去。虽然稍有过错,但争讼双方的是非曲直终将辨明。
这是一般的解释,如果依这种解释那么易经就太容易,也太简单了,毕竟不过六十四种变化而已。
这种解释都有背易经本义,我来解释那就是所争之事并不长久,那么说清楚就可以了,讼在公,在言,小言就是小的争执。
用在向北兄所求的姻缘事上,就要看向北兄所求之事是否是“不永所事”,是图一时欢还是长久所谋了。
九二。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
象曰:不克讼,归而逋也;自下讼上,患至掇也。
九二:讼事失败,归到采邑,三百户奴隶逃亡。没有大的灾祸。
《象辞》说:讼事失败,逃窜回家,这是躲避反讼。小官与大官争讼,败讼而归,势在必然。幸好灾难没有进一步扩大。
九二的通常解释就更离谱了,把克解释为胜,显然就是不懂,易的变化在于阴阳变化无所谓胜负,整个易经既无好坏亦无胜败。
阴阳变化简单化可以理解为进退,这里的克为进,不克为退,讼为争,不克讼就可以理解为退出讼,那么整个讼也就结束了,
当然也可理解为以退为进,也可以理解为忍让示弱等等。
弱胜强也是道学里的真义。
天刚水柔,天刚为你的外相,水柔为内向,你本身也处矛盾之中,怎么把外相和内相合一也是此卦的另一个含义。
是用你本心改变外相,还是用外相吞噬本心,这也就是我刚才一直讲水的原因所在。
想必向北兄必然会想知道后面的结果,那我也不哆嗦了。
上面两爻对照只是想告诉你,我解易的与众不同,只能靠你自己领悟,没有对照印证的机会。”黄争怕别人误解弄不明白才把通常解释和自己所解相对。
毕竟现在要查易经的解释十分容易,网上大师遍地,每个人都觉得自己领悟易学,事实上后人流传的易学解释大部分都是有利于统治阶级的文字和本义已经天差地别。
实际上大部分就是儒易。
而本书所解不敢妄称真义,但方向是对的,只此一家别无分号。
“黄争,你就放心吧,对于婚姻这种事我以前视如儿戏,我爸我妈催了不知多少次,我都不在乎。
但这一次我可是认真的,你到是要实实在在的解,不准蒙我。”南向北还是聪明人,知道现在可以上网自己查,也可以比较印证,但黄争的解卦天马行空和常规完全不一样,就好像梅花易数起卦一样无拘无束,这样的话黄争就可以自由发挥,甚至于胡说八道,只能凭自己领悟了。
“那接着说吧。
六三爻辞,
六三。食旧德,贞厉,终吉。或从王事,无成。
象曰:食旧德,从上吉也。
六三食旧德,德无新旧,旧德就是以前有现在没有已经失去的品德。
从婴儿到长大成人,人有得,却失德,这一爻的含义大致让你恢复一些已经失去的品德,虽然坚持很难,但最后一定是有好处的。
千万不可从王事,这里的王事就是以权谋事,也可以理解为强权用事,这样肯定不会成的。
讼在公,所以不能用权,许多书都是直译说不能当官,会不成功,那与讼的本质已经偏离很远了。
九四。不克讼,复即命,渝安贞,吉。
象曰:复即命,渝安贞,吉,不失也。
到了九四之时又不克讼,是因为食了旧德之因,复即命,复命就是回归事情开始的状态。
九五。讼,元吉。
象曰:讼,元吉,以中正也。
到九五之时再来争,那么就大吉大利。
不过这都是建立在前面几个阶段上才可能达到现在九五这个结局。
就好像乾卦,若龙不潜,那么就会变成天风姤卦,也就不必解乾卦,更不可能有九五飞龙在天之相了。
如果九二不见大人,九三九四经不住折腾,那么也不可能。
所以普通人也能卜到乾卦,但真能到九五的那是千万中无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