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9章 停止宵禁(2 / 2)

旨意,不论是何人,只要是当值之日,不得以任何理由擅离职守。

巧了,今晚正是薛绍当值。

薛绍已经耽搁了许多时间,所以这才不得已要离开。

李旦见薛绍的样子,便知道是自己的旨意惹的祸,但是又不能轻易更改。

“今晚是岁末最后一日,又无甚大事,朕准许你晚些过去...”李旦说道。

难得团圆之夜,李旦也不想让薛绍独自一人离开。

“呃...但是臣还要领兵巡查...执行宵禁...”薛绍有些为难的说道。

“宵禁?”李旦这才想起,大唐现在还执行着宵禁呢。

历史上的诸多朝代都有执行宵禁的规定,但凡驻有官府机构的城池,在夜晚都要实行宵禁。

大唐也不例外,而且执行的还比较严格,律法之中就有“犯夜”的罪名。

根据大唐《宫卫令》的规定,每晚衙门的漏刻“昼刻”已尽,就擂响六百下,称作“闭门鼓”。

早上五更三点后,就擂响四百下,是为“开门鼓”。

但凡在在这期间在大街上无故行走的,就触犯了“犯夜”罪名,要笞打二十下。

当然要是有公务,或者婚丧嫁娶、求医问药的私事,可以经过街上的巡逻者同意之后行走,但是不得出城。

这是为了加强对城池的管理,但是却极大的束缚了百姓的自由。

每年只有元宵节前后三日,解除宵禁,任由百姓上街观灯游玩。

李旦正要全力发展经济,对于这种限制自由之事,当然要革除。

“传我旨意,自今日起,停止宵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