颠的跑到浴室门口,兴高采烈的对宋廷越说:“我中午不和你一起吃饭了,我要和我同学一起,回学校小吃街去吃好吃的。”
说完,还开心的哼起了歌,去衣帽间选衣服,完全不顾宋廷越的脸越来越臭。
宋廷越就这么被抛弃了。
他原本还想中午带她去雾森餐厅吃饭。
雾森餐厅位于七十五层的高楼之上。
常年烟雾缭绕,还有很多植被,因为得名。
能去雾森餐厅消费的,非富即贵。
宋
廷越的计划落空。
黎可儿为了同学,抛弃了他。
人均五千的高档餐厅,输给了学校门口的小吃街。
黎可儿开开心心的选了一套休闲装,看起来比较低调,再背一个休闲包,青春洋溢,和大学生没什么区别。
黎可儿洗涮完就开始化妆。
她化的是裸妆,皮肤清透,妆容干净,很配她的衣服。
化完妆,黎可儿在宋廷越面前晃了一圈:“老公,怎么样,我漂不漂亮?”
“漂亮。”宋廷越心里直犯嘀咕。
她和同学吃饭,打扮这么漂亮干什么,想迷死谁呢?
宋廷越本来想让黎可儿把妆卸了再出去,又不想扫她的兴,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她走了。
黎可儿前脚开车刚走,宋廷越后脚就开车跟了过去。
她去约同学吃饭,他也可以去啊,小吃街又不是只能她和她同学吃。
还是跟过去放心点儿。
黎可儿开的是她十八岁生日时,她爸爸送她的小跑车。
也不贵,还不到一百万。
上学的时候她很少开。
同学也不知道她家里的情况。
她停好车,朝小吃街走去。
远远就看到了三个熟悉的身影。
黎可儿开心的喊:“梦梦,璐璐,晴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