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条肥胖的大鲤鱼,罗明珠抖抖手掂量了一下,差不多有六斤重。
用力抠掉鱼鳃里的蛤蜊后,她把鲤鱼拿回到河水里涮了涮,冲掉鱼身上的泥土。
四周寻摸了下,罗明珠捡起一片很薄的石头,就着河水将鱼鳞尽数刮掉,鱼鳃也顺手抠掉扔进河里。
鱼腹的肉太过于肥厚,石头片片不够锋利,实在是划不开,只能回家之后再行处理。
将鱼鳞鱼鳃冲洗干净后,罗明珠折了一根细长的柳条,从鱼鳃鱼嘴里穿过后打个结拎在手里,然后端着洗好的衣裳开心满足地朝家走去。
不过是洗两件衣服而已,谁能想到竟然还有这么好的运气呢?
能逮到这条鲤鱼,简直可以说是天上掉馅饼,直接砸到了她的脸上。
想想神秘难得的灵泉空间,再想想在老林子里遇到的百年野山参,以及自己撞死白捡的大野猪,加上今天轻而易举捞到的大鲤鱼,罗明珠忍不住在心中幻想。
我不会是觉醒了什么神奇的锦鲤体质吧?
一次两次不觉得,但是次数多了,这运气也太好了一点。
不知道以后会不会还有这样的好运气。
万一这些东西争着抢着往我怀里跳可怎么办呐?
愁啊,真愁人。
咋就运气这么好呢。
……
回到家中时,李氏正在扫院子。听到脚步声她抬头一看,一眼就看到了罗明珠手里拎着的大鲤鱼。
“这么大的鱼,哪来的?”李氏惊奇地问道:“不会是你从河里捞上来的吧?”
罗明珠满脸笑容,“就是我从河里捞的。是这么回事,刚刚在河边,我……”
她把详细过程跟李氏描述了一遍,李氏啧啧称奇之余,禁不住生出跟罗明珠一样的想法,“你这运气也太好了点。又是野山参,又是野猪鲤鱼的。”
“就是巧合而已。”罗明珠笑着放下盆,“这条鱼真够大的,我去拿给杜泽谦看看。娘,咱们中午吃鱼哈。”
“好。”李氏应了声,看着罗明珠拎着鱼的轻快背影,她高兴地笑了。
这个儿媳妇现在是真的没的说。脾气也好了,人又能干有本事,还是个好运有福气的。最最关键的是,跟儿子的感情也越来越好。
瞧瞧,捞到鱼也要去分享一下喜悦,可见心里彼此记挂着呢。
曾经因杜泽谦受伤而产生的怨恨,李氏已经释怀,如今更是时不时想着,或许这件事是老天对杜家、对杜泽谦设下的一道坎儿。
只要迈过去了,往后就是源源不断的好日子。
或许这就是命中注定的吧。
……
捞到大鲤鱼的喜悦,罗明珠迫切想跟杜泽谦分享,连一早上的尴尬心情都抛之脑后。
反正她也算剖白过心意,这一茬就算过去了。以后日日相见,晚上还要在同一个房间里睡觉,若是一直抱着不自在的心情,那如何得了?
她只是需要时间考虑得更清楚一点,但不代表要扭扭捏捏。
“你快看!”罗明珠推门走入房间,将手里的鱼举高向杜泽谦示意,并向他描述了捞鱼的经过。
杜泽谦只惊叹了一瞬后,便非常自然地接受了,“这么大!我在村里生活了二十多年,还从没捞到过这么大的鱼呢。明珠,你真厉害。“
之所以不像李氏一般惊诧,是因为在杜泽谦心里,罗明珠就是非常有本事的女子。
不管做成何种大事,都是合情合理的,区区一条鲤鱼又算得了什么。
罗明珠并不是喜好炫耀渴望被夸赞的人,但杜泽谦的赞美让她很是受用。
或许是因为他的眼神和语气太诚恳了吧。
“哎呀,一般一般,杜公子过奖啦。”她故意扬起下巴,轻轻摆了摆手。
杜泽谦被她逗笑了,“明珠姑娘本事过人,小生万分佩服。”双手不方便拱手作揖,他便只低下头代替揖礼。
明珠闪耀,吾心甚悦之。
有人陪着一起搞怪,罗明珠的心情更好了。
原以为杜泽谦是个恪守规矩礼节乃至稍显古板的谦谦君子,没想到是君子不假,却一点也不古板,反而是个开明又懂得尊重人的。
温柔纯情,知情识趣,不会因为女人有本事就心生嫉妒而打压嘲讽,反而真诚的赞美尊重。
这很难得。
珍贵的人品比高卓的才学、显赫的身份更为难得。
“你是想喝鱼汤还是想吃红烧鱼?或者清蒸也可以,待会儿我做给你吃呀。”罗明珠柔和了嗓音问道。
杜泽谦眸光微微亮起来,“只要是你做的,我都喜欢吃,怎样都可以。”
罗明珠眼帘微垂,唇边绽放一个深深的笑容,“……你还真是好养活……”
……
这条鲤鱼最终还是被红烧了,毕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