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做生意的想法(1 / 2)

猪肉分割完毕后,罗明珠端来两盆清水,“辛苦了,你们俩快洗洗手吧。”

小花爹冲了冲手掌和小臂上的血水,端起装内脏的盆就走,“这些玩意儿在家洗太费事,我拿去河边洗一洗。”

“诶,诶,李大哥,你歇着我来弄就好。”罗明珠急忙出声试图叫住他。

王秋菊在旁边洗着手笑了笑,“你自己得忙活到什么时候去,没事,让他去弄吧。挺大个爷们儿,干点活又累不坏,咱俩正好忙别的。”

罗明珠默默比了个大拇指。

对比那些家务一指头不碰的男人,小花爹胜出不止一点点。这么勤快又听话的男人,王秋菊的调教水平不一般呐。

反正杜泽谦肯定做不到这种程度,从记忆里看,他可是从来没碰过洗衣做饭这种家务活的。

种田砍柴之类的力气活他倒是都做了,但脏污油腻的活计他一向敬而远之,可以说是非常标准的读书人做派。

呸,差评。

杜泽谦在屋中狠狠打了个喷嚏。

听着院子里罗明珠几人一边忙活一边说笑的声音,他在屋里心神难安,禁不住有些焦虑烦躁。

几人说话的声音并不小,罗明珠夸赞小花爹的话,杜泽谦在屋里听的真真切切,他心尖有点酸溜溜的。

如果他现在手脚都是好好的,那就不必劳烦其他男人来帮明珠干活了。

罗明珠不知道他此刻的心思,就算知道了,多半也就是白他一眼笑一笑而已。

她这会儿正忙着烧水洗肉切菜,杜泽谦已经被她完全忘在脑后了。

分割好的大块肉,按照晚上预备的菜式切下来不同的部位,再分别改刀成小块,或者切成肉丝肉片肉丁。

王秋菊说自己没做过这么富裕的席面,把握不好肉的做法,所以主动包揽了清洗和烧火等打下手的工作,掌勺的事情还得罗明珠来做。

罗明珠自然不会推拒谦让,立刻便开始了全猪宴的第一道菜——红烧野猪肉。

原本她是打算直接水煮几大块的,到时候沾着调料吃,类似于手把肉的做法解馋又过瘾。

但后来考虑到野猪的肉偏柴偏硬,农家土灶又不像高压锅一样方便,想把大块野猪肉煮到熟烂太耗时,煮出来的肉也不好吃。

最后还是选择做一大锅红烧肉,与水煮相比,红烧口味更香更下饭。

虽然猪皮剃掉了缺少了一点口感,但想必王秋菊一家人是不会介意的。

一大盆切成麻将大小的肉块已经焯水冲去浮沫,罗明珠起锅烧油,挖了几匙红糖放进去炒糖色。

按理来说,炒糖色应该用冰糖,没有冰糖的话,白糖也行,基本没有用红糖的。

但是平潭县城里出售的只有红糖,制作白糖的技术大概还没有出现,罗明珠也只能退而求其次。

反正都是甜的,做道家常菜而已,条件所限就不必过分讲究了。

炒出糖色后,整盆肉块倒入锅内翻炒,放好有限的几样调料又添了足量的水,罗明珠盖上锅盖舒了一口气。

没有油烟机真的是不方便,油烟扑满脸的感觉太难受了。

王秋菊在旁边洗菜,看到她这幅样子禁不住笑出声,“你这架势一看就不像常年围着锅台转的,要不还是我来吧?”

罗明珠不好意思地笑笑,“不用不用,我就是烦这油烟味,熏得满脸油乎乎的。等以后有机会,我一定要雇佣个厨子帮忙做饭。”

“雇个厨子得不少钱吧?咱庄户人家可雇不起那个,估计只有那些官老爷和大财主家才能有这个能耐。”王秋菊摇摇头咂咂嘴,“没钱啊。”

“没钱就想办法赚钱嘛,”罗明珠抄起猪排骨邦邦剁成小段,“凭你的能耐,肯定能行的。”

“唉,不瞒你说,我总觉得是有力无处使。”王秋菊笑着叹口气,“县里我都打听过了,若不是自家开个店铺,女人真的没有什么赚钱的路子。”

“布庄里倒是收绣品,偏我这两只手粗笨得厉害,做不来那些个精细的东西。可能也是我没见识吧,多赚几个钱的法子我是真的想不到。”

罗明珠听了她的话,心中一动。

之前罗明珠就想过,如果王秋菊是个好的,两人能处得来的话,将来有机会做点小生意就找她来搭把手。

麻辣食品的生意因为缺麻椒,一时半会做不上,但可以尝试着做点其他的东西。

譬如一些糕饼点心或者小零食,再或者弄些胭脂水粉、护肤油膏之类的东西。

这两类东西受众广,价格可高可低,样式可繁可简,能够囊括不同经济条件的买家。

有钱的可以买样式精致品质高价格贵的,没钱的也能买些经济实惠的改善下生活品质。

就算是日子过得简单清贫,哪个女人不想买一点胭脂水粉取悦一下自己呢?哪个孩子又不想买上一块又好看又好吃的点心香香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