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高峰胡扯(5 / 8)

,而他又特别贪玩,或者特别精于此道。

“越是得不到的,就越想得到,就越是惦记着。如果有朝一日得到了,反而没什么意思了。”

“人啊,就是这样,这是人的本性之一,谁也摆脱不了。”

“贱人啊,我就是天生的贱人,没办法。”高峰叹道。

“你这个评价很中肯,真是难能可贵啊。”桂卿赞许道。

“白郡好像比她更外露一些,”高峰又道,此话也颇有道理,给人的感觉飘乎乎的,“也更野蛮和霸道一些,我感觉。”

“你说得对,换句话说,晓樱的内心比白郡的内心更有深度,更有广度,同时也更难以接近和理解。”桂卿非常诚挚地肯定道,好像他和高峰之间的友谊又回到了曾经最牢固的时候,其转换速度之快令他有些始料不及。

“相对来说她还是比较古怪一些的,并不是一眼就能看透的那种类型。”

“所以嘛,要想真正地走近她,嗯,其实是很不容易的。”

“我不在乎这些!”高峰冒冒失失地说道,似乎在向全世界进行宣战,那口气听起来任性得很,也骄傲得很,就是有点太无知了。

“我知道你不在乎这些,可是我希望你能适当地考虑一下她的感受,因为她是一个心思很细密的人,也是一个对任何事情都很感性的人。”桂卿非常直白地冷笑道,言语中饱含着丝毫也不在乎高峰会怎么想和怎么看的意味,因为他认为自己比对方要清醒多了,而且智商上的优越感也比较强烈。

“你要想获得她的真心认可,解除她心里上的那种天然的防卫性,就必须得另辟蹊径,不走寻常路才行。”

“你用对付一般女孩子的那一套去对付她,那是肯定不行的,你得另外想招,明白吗?”

他说完这些能话又无端地认为高峰一定理解不了“细密”这个词的确切含义,更理解不了他这样说的深意。

他毫无理由地相信晓樱是绝对不会让高峰走近她的内心世界的,至于走进去那更是不可能的事情了。

他想当然地认为,无论何时何地以及在何种情况下,她都会无条件地站在自己这边的,这是毋庸置疑且天经地义的事情,就如同月亮和太阳每天都要从东方升起一样。

他至始至终都坚信即便是他不和她谈恋爱或者结婚,那么他和她也是最为般配的一对,至少在精神上是这样的。

“如果他连白郡都配不上或者说追不上的话,那么,毫无疑问他就更配不上和追不上晓樱了。”他心中暗暗认定,并再次拿眼扫描了一下高峰油腻腻的鼻梁和鼻梁周围叫人讨厌的一切器官。

“因为,即使白郡看起来再怎么高不可攀,条件再怎么优越,她毕竟还是生活在这片大地上的,他总还是有接近和俘获她芳心的机会和可能的,而晓樱则完全不一样了,她纯粹是生活在蔚蓝色天空中的一只过往的飞鸟,与她身下的大地并没有太多的物质性的关系,也许只是偶尔会落下来喝点水吃点米而已。”

“本性上属于天空的东西,注定不会属于大地的,扎根于大地的东西,注定也不会飘上天空的。”

“不管我最后找谁,”高峰突然自作多情地自言自语道,看来真是喝多了,激烈的酒劲已然涌了上来,嘴里说的全是疯话和醉话,都是全然不可理喻的话,“最主要的一条就是,她必须得懂得孝顺俺妈!”

桂卿听后心中一震,脚下一麻,随即又是一笑,便不再言语了,他觉得此时任何的话都是多余的了,他劝不醒一个真醉的人。

“晚上我就去把胡子刮了,把头发留起来,这些什么金的玉的狗链子我也不戴了。”高峰又发神经一般说道,差点震惊了旁边的几位食客,要不是害怕他的尊荣,人家肯定会再瞪他几眼的。

“我,高峰,要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的大好青年,我要洗心革面,我要重新做人,我要用全新的形象去征服我喜欢的女人……”

桂卿听到这里嘴角不由得挂上了一丝久违的笑意,因为彻底放心了,不再纠结于此事了。

此时,他更加坚定了自己的想法,那就是高峰这辈子想要得到晓樱,就是那种非常现实的非常世俗的得到,那绝对是痴心妄想和异想天开。

他甚至立马要和自己打个赌,如果高峰真能追到她,他从此以后就倒着走路,或者像狗一样爬着走也行。

如果这个时候有个通透玲珑的外人知道他的小心思的话,一定会问他到底哪来的这种自信啊?

正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他晕晕乎乎地就把自己给绕进去了,还天真地以为自己是个千古少见的才华横溢的大情圣呢。

“你的眼里只有女人吗?”他问,思维终于落下了凡尘。

“难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