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1 / 2)

……  “开火!”随着教官一声令下,三个站在土堆前的士兵随即便抬枪上膛,同时瞄准了距离自己不远处的简易靶子,在似乎有些费力的扣下扳机后,伴随着枪械击发后的爆鸣声和火光,弹头也紧跟着飞了出去……至于弹头往哪里飞?这个我还真不知道。总之,这些人至少还是出色地完成了“射击”这个任务……当然,保证良好的射击精准度可就不在他们的任务范围内了。  “我……该死的,你们这群饭桶!训练了这么多天,你们还是连一百米以内的目标都打不到吗?我可没有让你们打出十环,只是让你们击中靶子就成,结果你们就这么糊弄我?我给你们枪是让你们用来进行远距离射击的,不是让你们听响用的!就这种狗看了都要笑掉大牙的水平,几十年前卢克公爵手下的那些拿着长弓的神射手做得都比你们强!丢不丢人啊?皇帝陛下要是让你们进了皇家禁卫军,叫你们用那些特殊的连发步枪作战,我看你们不仅保护不了陛下的安全,反而还会直接反手一枪打死他!”  好啊,教官的攻击性可以说还真是不赖,如果让他来到林晓所在的那个世界,那么他绝对可以成为一个具有优秀素质的“喷子”……当然,面对这样的一群烂泥扶不上墙的家伙,就算林晓是他们的教官,恐怕他也会被气的骂娘。林晓也不禁感叹这群家伙的射击水平竟然这么差劲,要知道,使用无烟火药作为发射药的步枪实际上总体已经要比使用黑火药作为发射药的步枪好上许多,除了产生的烟雾和火药残渣要比黑火药武器少上许多以外,相对于同等动能黑火药武器的低装药量也使得无烟火药步枪在后座力和枪口上跳方面(也就是在枪械术语中所谓的“zzle rise”)要柔和的多,而在这种情况下一个正常士兵都做不到在一百米内指哪打哪,在林晓看来还不如干脆放下枪转而去学学怎么进行近身格斗,起码这样做生存率可能还比用枪更高一些。  “好,下一组!至于你们……真是十足的蠢货!去给我跑圈,绕着检查区跑十圈!”  早在一旁等候多时的林晓和阿黛尔听到后便直接接过了刚才射击的三人的枪,不过令他们感到奇怪的是,明明自己和阿黛尔加起来只有两个人,但是这里却有三支枪,剩下的那支枪是给谁用的呢?刚才教官说了,射击训练都是三人一组进行的,而目前前往这座要塞的只有自己,阿黛尔以及克里夫,那看来这支枪是给克里夫准备的……但是他人哪去了?  正这样想着,克里夫便急匆匆的从堡垒内部钻了出来,朝着林晓等人的方向跑来。真是说曹操曹操就到,他来的还正是时候,然而当教官看见向着他们跑来的克里夫后,他却从枪套中掏出了自己随身携带的手枪,将手枪上膛……啊?他要干什么?  很快,克里夫便跑到了教官和林晓二人面前,出乎林晓意料的是,他并没有捡起放在地上的那支步枪,反而接过了教官递过来的手枪,看到正握着步枪的林晓和阿黛尔,他显得有些不好意思,随即,他便开口说道:“真不好意思,二位,我刚才正在跟作战参谋们讨论一些事情,所以才来的晚了点,是我的错,那么……咱们开始训练吧,我还没用过这东西呢。”  林晓并不在意教廷的戍卫队怎样战斗,他也并不在乎他们是否会享有某些特权,但是他是真的对克里夫手上的手枪很感兴趣,看起来他手上的手枪并没有枪管闭锁结构,应该是支自由枪机手枪,但是它的套筒却显得格外的大而笨重,看起来他们是真的不在乎这玩意的手感啊……在林晓所在的那个世界,的确有些企业会生产这样结构简单,可靠耐用的手枪。像是大名鼎鼎,或者说臭名昭著的hi point,只不过他们在材料方面可跟这支枪的材料大相径庭,作为黑心的枪械制造企业,hi point用作制造套筒的材料竟然是锌合金!除了关键受力组件使用了钢铁进行补强以外,那种工业垃圾的材质和这支几乎是纯钢材质的手枪根本没法比。  但是对于林晓和阿黛尔这样的专业侦察兵来说,再差劲的手枪也比他们手上的这支步枪要好得多,林晓没有尺子,但他也可以大致判断出自己手上的这玩意至少有1.3米长了,相对于自己之前使用的武器而言,它的重量还高的离谱,要知道,自己在特警部队时用的特种作战突击步枪总长也才730左右,重量轻的可以单手操纵。当然,这两者其实并不能比较,它们本身就不是一个时代的东西。  以林晓的个人观点来看,这个世界的军人有这样一把步枪作为武器其实已经很不错了。但是林晓也的确没有学过怎么用这种长度的步枪作战,但作为一名侦察兵,他拿着这玩意根本无法灵活机动,所以他才对克里夫的手枪那样感兴趣。毕竟侦察兵并不会与敌人正面交锋,灵活机动才是关键,而一把手枪就算再沉重再不好操纵,也显然比使用这种方阵步兵长度的步枪更有优势。  “怎么?我看着你一直在盯着这玩意看,都忘了自己手上的枪了。你之前用过这玩意吗?”  听到教官询问自己,林晓点了点头,随即说道:“没错,教官,我的确在这之前用过枪械……只不过没有用过你们的这种步枪。但是基本的射击知识我还是知道些的。”  “很好……哈,你现在手里的这支枪,是帝国军队十年前的制式步枪,我们这些人给它的俗名叫“火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