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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到歌舞队的前面,带着几分试探地喊道:“伏特加?”伏特加没有反应,还在跟着队伍笨拙起舞。

歌舞队里的原住民虽然有人注意到我,但是他们十分敬业,并没有停下舞蹈的步伐,伏特加也是如此。

我又喊了几声“伏特加”,大概是我喊的同时盯着他的缘故,伏特加终于意识到我在喊他。他指了指自己,用日语回应了我:“小姐,你是在喊我?”他看起来满脸诧异又茫然。

“是的,你不记得我了吗,伏特加?”我继续试探。不能完全排除他在装的可能,尽管伏特加笨笨呆呆,不像是会玩阴谋的样子。

伏特加摇了摇头,“我什么都不记得了,而且我不叫伏特加,小姐你是不是认错人了?”

“你不叫伏特加,你叫什么?”

“我叫三郎——我隐约记得自己的名字,不过姓氏忘记了。这里的人也叫我‘阿三’。”

“阿三……”我有些无语。

歌舞教练很不满地走过来,叽叽咕咕地冲我们嚷嚷,我估计是不满伏特加在这儿跟我聊天。教练说的土语我都听不懂,只听懂了一声又一声带着斥责意味的“阿三”,看来当地人士真的喊伏特加“阿三”。

就在我苦恼于如何将教练赶跑时,安室透走了过来,跟教练叽叽咕咕说了什么,教练点了点头,看了伏特加和我一眼,就走了。

难道安室透没有失忆?我心头涌上狂喜,结果安室透彬彬有礼地道:“情况我已经知晓了,我和阿三都已经失忆了,既然你认识我们,我希望你能帮助我们恢复记忆,对此我们将万分感谢。”

安室透将自己和伏特加称作“我们”这让我心里感觉怪怪的,像是吃了怪味豆。

伏特加走到安室透身边,一把勾住了安室透的脖颈,一副哥俩好的姿势,伏特加:“我和零酱可是难兄难弟,我们都讲好,不求同年同月生……”

我地铁老爷爷看手机,“但求同年同月生死?”

“不是,是‘只求手足之谊永存’。”安室透额头滴汗地解释,“反正我和阿三都不记得过去了,记忆都从这个岛开始,岛上的一切就代表着我们的新生,所以我们干脆将自己来到这个岛上的日子当做出生日,把彼此当做亲兄弟,就算恢复记忆,也是如此。”

“呵、呵……”我尬笑,“那可真是感天动地的友情呢。”哇,伏特加,你把波本当兄弟,那把琴酒置于何地啊!还有波本老大,你快醒醒!!

柯南不知道何时已经来到我身边,他的表情也是十分的无语,我们又对视一眼,眼里都仿佛写着“毁灭吧世界”几个大字。

我甚至忍不住哀鸣:“为什么失忆的不是我?”两眼一闭一睁,就什么都忘记了,什么也不用背负了,某种意义上才是大幸运吧?现在这种情况,我要怎么做,怎么收场?!

我是挺想趁他病要他命——暗搓搓放冷枪将伏特加干掉的,但其实那么做并不符合规矩。

首先我身为公安,并没有随便杀人的权力,即便要动手的目标是犯罪者,也必须在获取确凿证据,且对方负隅顽抗的情况下;

其次,现在我所在的领域并不属于霓虹,受到的行动限制极大大,这就好比赫赫有名如FBI到了霓虹的地界,也得低调行事一样。

别看黑衣组织的人行事看起来嚣张得要命,实际上还是很谨慎的,就算是愚笨如伏特加,也只是差一点留下指纹并被柯南取走而已。

无凭无据的,我就将伏特加给杀了,以组织政商两通黑白通吃的人脉关系网,倒时候上法庭的说不定是我……

对付琴酒也是同样的道理。

我们公安本质上是秘密警察,所要负责的是卧底潜伏、情报搜集的工作,而不是一个人一把枪,一个组织扫光光。

不过即便如此,我还是杀心四起——伏特加、琴酒这些人就跟不定时炸-弹似的,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恢复记忆,点燃引线,将我跟给炸死。基于种种原因,我只能暂时放下屠刀,观察一段时间。

为了随时监视伏特加,我邀请他加入我们“离岛求生小组”,打算放在身边监察。

伏特加对此表现得十分高兴,他摸着自己的后脑勺,憨厚一笑:“那可真是太好了!我隐约记得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又自由~我喜欢外面的世界!”

可不就是自由又快乐吗,毕竟你可是无恶不作的真酒!

安室透自然也加入其中——这哥们儿除了失忆还可能撞坏了脑子,感觉没有平日里的机敏。现在的他笑起来时会露出至少八颗白牙,亮闪闪的,满脸写着无忧无虑,看起来天真烂漫。

安室透还能跟岛上原住民相处和谐、亲如兄弟,看起来比伏特加要适应得多,甚至说出“其实留在这里也不错”的话。

我现在不确定还能不能把他当做高智商同僚来看待,总觉得失忆后的安室透像极了温顺可爱的金毛(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