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61章 不破幽冥,誓不回还(1 / 2)

吞天造化经 鬼疯子 1047 字 2023-09-21

众人纷纷回头看去。 “嗡!” 封神战场上空的天神意志消散。 ??? 天蚀脸色怪异道:“好恐怖的波动,这还是天神殿堂第一次出现摆不平的情况。” “看来幽冥神都不好搞啊!” “这都是天神族自己找的,和我们有半毛钱关系,走了。”洛毅并未多做关注,而是直接进入了九仙殿。 其他人绝对有难度! 但对于洛毅这个有内应的人来说,进入幽冥神都是不会有太大问题的。 其他人对视一眼。 下一瞬,他们也事不关己的进入了九仙殿…… 很快,整个九仙岛再次恢复了正常。 不过,此时的九仙岛上空出现了一紫色雷霆,直径达万米,一庞然巨物在在雾霭间沉浮,每次沉浮都有雷霆闪烁…… 封神战场。 烛火神王的脸色已经阴沉到了极致。 此时他的身上有些许伤痕,仙袍上也沾染上了幽绿色的死气,在他的背后还有一道深绿色的伤痕。 原本以为三大九翼天神加上他,绝对可以摆平下面的幽冥神都。 可他低估了幽冥神都的危险程度! 鬼哭深渊对于他们根本没有任何的威胁,但一进入幽冥神都,他们就陷入了如同泥沼一般的幽冥入侵之中,同时还得面对幽冥仙兵们对他们的神经轰炸。 那种轰炸,饶是他们这些天神族的神王也难以支架! 刚进入神都,其他三个九翼天神九直接被侵蚀,然后被拖入了黑暗,他们根本没有丝毫抵抗的机会。 他也是拼了命的发动神通才得以逃脱。 太特么吓人了! 现在想一想,心里还是后怕。 忽然间,他耳边响起一道声音: “烛火,评估一下,摆平幽冥神都还需要多少人。” 烛火瞳孔一缩。 下一瞬,他直接单膝跪地道: “御天神大人。” 在天神殿堂之中,裁决使上面的管理者为天神,天神之上的管理者方为御天神,他们的权利很大,可调动更多的天神大军,实力也是更为的强大。 “免礼,直接说吧。” 烛火神王沉吟片刻道:“想要摆平幽冥,还需一御天神,百名天神,以及一千名裁决使,如此规模,足以荡平幽冥神都。” 沉默! 良久,他的耳边再次响起一道声音: “你是不是高估幽冥神都了?” 烛火神王没有丝毫犹豫的继续躬身道:“这是最保守的方案。” “当然,也可以只出动两名御天神,只要他们解决掉主要的危机,然后布下大阵,剩下的可以交给其他十二部族的年轻人去探索解决。” 再次沉默。 良久,那道声音再次响起:“我去向上级请示一下。” “在正式的批文下来之前,你不许再行动了!” “是!” 烛火神王再次拱手。 大概过了半个时辰后,那道熟悉的声音再次响起: “烛火接旨!” 烛火神王再次跪了下去,然后俯首道: “叩迎!” “天神令,天神殿特出动一千名裁决使,一百名天神以及各种阵法器械若干,烛火为监察使,限期三日内解决掉幽冥神都并将其开发,之后开放幽冥神都。” “延期,斩!” 声音落下,一金色的卷轴凭空显化。 “另外,在御天神进入幽冥神都之前,任何人都不许进入幽冥帝宫,同时也不许向外开放。” “遵命!” 烛火身形一抖。 御天神,要来了! 下一瞬,他连忙用双手将卷轴接住。 “哗啦……” 当他再次打开卷首,封神战场的上空闪烁起千道金色的光点。 “轰轰轰……” 近千道金色的光柱在鬼哭深渊的上空垂落,眨眼间,千名金袍男子从金光中一步而出。 他们对着烛火奢望拱手:“我等见过监察使!” 烛火神王微微点头,然后负手道: “诸位,我等都是为了天神殿的荣耀而战,不破幽冥。” 众人纷纷大喝:“誓不回还!” “下。” 随着烛火一声令下,近千名天神破空而下。 “轰轰轰!” 一道道金光再次映射诸天,雷霆不断…… 能够看到封神战场的众人纷纷议论:“我靠,这是近千万年来,天神殿第一次派出如此规模的大军,真是不可思议,难道这次的东西非同凡响?” “封神战场中到底有什么东西?” 天魔阁。 琼魔老祖看着封神战场的方向喃喃道:“天神殿这是要自掘坟墓啊,这么多的人进入幽冥神都,难道就不怕幽冥神王苏醒么?” 下一瞬,他猛的站了起来。 难道是天神殿那群老头是知道了吞噬即将回归,他们要提前拉拢幽冥神王? 虽然幽冥神王是吞噬神王部下,但他心有反骨,这是吞噬部众众所周知的事情,要不是吞噬神王有绝对的实力,恐怕早就被他暗算了。 本就因实力悬殊而臣服,现在有机会颠覆吞噬神王。 他又怎会放弃这个机会? 决不能让天神殿得逞! 他挥手道:“天魔十二煞,你们去妖族各部走动走动,让那些受恩于吞噬神王的人都动起来。” “若是有人不愿意配合,就顺手灭了他们!” 天魔阁中瞬间飞出了数十道身影。 他们直接朝着最偏远的地方飞去,也有一些人在朝着繁华的中神域都城,中神都而去…… 九仙岛。 洛毅还在与天蚀等人了解着中神域。 中神域经过千万年的变化,原本的十二部族已经变了质,同时也有一些新的势力崛起,他们存在于中神域各大仙都之中。 有些势力,已然有了取代这些老牌实力的趋势! 这些势力全部都是信仰天神殿。 这对于其他势力的人来说是非常可怕的,尤其是那些老牌十二部族,虽然他们底蕴丰厚,但是经过千万年的发展,有些势力还是进入了衰败期。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