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代購成主要進“假”渠道 藥品類成重災區
在剛過去的黃金周里,很多人的朋友圈都被到境外旅游購物的帖子刷爆了,“長假出游,你幫人代購了嗎?”這個話題也成為一時熱門。在長長的代購清單了,各種境外藥物占了很大的比重,且不說各種高端的特殊藥品,一些被傳有奇效的日常用藥,比如救心丹、雙飛人藥水、行軍散、無比滴等,幾乎成為游客們的必帶商品。
然而,你知道嗎?代購回來的這些藥物,如果流入市場銷售的話,是要負刑事責任的!因為它們“屬于應當經批準而未經批準生產、進口的藥品”,在我國法律里都要按假藥論處。
典型案例
賣救心丹保濟丸被判緩刑
近期福田區法院判決了這么一個案例:被告人黃某某,中專文化。根據公訴機關指控,2014年6月開始,被告人黃某某在其經營的 “優品名店”內銷售未經批準生產、進口的藥品。當年11月公安機關對該店進行檢查,當場抓獲被告人黃某某,并在店內查獲用于出售的藥品“特強救心丹”一盒、“保心安油”十一盒、“保濟丸”五盒以及其他多種藥品。
經深圳市藥品監督管理局鑒別,被告人經營的日用品店內查獲的上述藥品均屬于應當經批準而未經批準生產、進口的藥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第三款第(二)項的規定,應按假藥論處。被告人黃某某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無異議,并當庭認罪。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黃某某銷售假藥罪名成立。根據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性,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查獲扣押的該批假藥,依法予以沒收銷毀。
法官說法
代購成為主要進貨渠道
據深圳福田區法院近日公布的一份統計數據顯示,福田區內銷售假藥的情況呈幾何級數飆升,數字令人吃驚。2013年和2014年福田法院受理該類案件55宗,同比2013年的15宗上升了266%,而2015年上半年受理該類犯罪27宗,與去年同期2宗相比上漲了12.5倍。
福田區法院的辦案法官接受采訪時認為,定罪量刑標準不一,刑罰不重,也是假藥售賣猖獗的原因。目前對于銷售未經批準的進口藥品行為的入罪、量刑沒有統一的量化標準,被告人銷售一盒兩盒與100盒藥品同樣構成犯罪。而各區法院和不同法官之間對于這一犯罪行為的裁量尺度不統一,可能造成銷售行為在一個區屬刑事犯罪,在另外一個區只承擔行政處罰,而類似的銷售行為因不同法官審理而刑期不同。總體而言,福田區法院對該類案件的被告人的量刑一般在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并處罰金數千元。
另一方面,進口藥品市場反映好也是重要原因。據被告人表示,部分進口藥品的售價比國內藥品低廉,而且療效更為顯著,因此市場反映不錯,需求較多。
對策建議
加強法制宣傳開展專項檢查
辦案法官建議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增強個體經營戶的法制意識。目前,社會大眾對于銷售未經批準進口藥品構成犯罪的認識度并不高,建議可通過以案說法、法規宣傳等預防犯罪的方式,加大對社會大眾,特別是城中村小店經營者等犯罪高發人群的普法力度,降低他們因不懂法而誤入歧途的幾率。
另外,要定期開展藥品專項檢查,避免藥品流入社會危害人體健康。有關部門應不斷加大藥品監督檢查力度,定期清理和整頓不具備藥品經營許可的小店,打擊非法銷售進口藥品的行為,維護廣大群眾的身體健康,確保藥品市場的正常秩序。